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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3.我可以摸摸吗 【哥哥的尾巴,真……

心硬如铁、杀人无数的暴君也有藏在心底、被细心呵护的挚爱。

*

寒冬下的维丹王宫确实漂亮。

砖红色的墙壁被皑皑白雪所覆盖,整个王庭璀璨的金顶因为积雪而变得更加清透,生出无限的梦幻感。

裹着长大衣、藏起肉粉色虫尾的顾栖坐在椅子上,正环抱手臂盯着在小院子里做训练的亚撒。在跑步训练之后,便是顾栖以口述为主的军体拳。

“手臂撑直了!收腹、收腹!还有脖子,脑袋记得摆正!”

“不对,脚不在那里,再向前一点点!”

“诶,膝盖弯着!不能直起来!”

“就是这样,再有力气一点儿,越来越有气势啦!”

侧对着顾栖专心打拳的亚撒面色沉静认真,他很聪明,自然能够从顾栖口述的教导内容中看到深藏在里面更加精髓的东西,就好像某些特质是天生的。而亚撒天生在力量这一方面格外敏感,但与之相对的就是他总会在晚间复习认字的时候错几个,这样的情况维持到这个冬天即将结束了都还不曾改善。

——那几个字,亚撒总是会认错,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无休止的轮流,有时候顾栖都忍不住好奇,难道这就是“天才”所具有的一点点小缺陷吗?

差不多拖着尾巴在床上躺尸快两个月的顾栖抱着厚实的大衣袖子,见少年中途休息便招了招手,将自己裁开的手帕递了过去,“擦擦汗吧。”

“好,谢谢哥哥!”越是相处,亚撒露出的笑容越自在,比起最初僵硬的笑灿烂了不知道多少倍。

“你要是谢谢我,晚上就少错几个字?”顾栖撑着下巴,这几天的太阳暖洋洋的,晒得他整个人都有些慵懒,恨不得伸着尾巴找个暖和的窝去冬眠,难不成虫母也像是熊一样?他道:“跑步、练拳上那么有天赋,为什么认字就总是差了点儿意思呢?”

在顾栖的记忆中,历史课本里的黄金暴君明明是个天才,文武两个方面齐头并进,但现在到了他这里,似乎变成了一只腿长、一只腿短的样子——武很棒,但文却总是差了一点。

亚撒不着痕迹地瞥了眼青年藏在衣摆下的尾巴,他小心蹲下来,将长且宽松的大衣拢了拢,以防外边的寒风吹着顾栖的尾巴。

“有时候觉得那些通用字长得差不多,就总是弄混。”他蹲在地上,仰头冲着顾栖笑,原本狗啃似的深红色短发长了长,终于有了些形状,更配那张小帅的脸庞了。

还不等顾栖说什么,就感觉一抹粗糙的温热自自己的尾巴末端滑过,快得像是错觉,随后厚重的大衣便覆了上来,“哥哥,裹好衣服,别冻着尾巴了。”

顾栖有片刻的失神,等他发觉手底下温热的触感后,才反应过来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手掌覆在了少年的发顶。

深红色的短发只长出了一截新茬,又粗又硬,扎手地厉害。

亚撒眼底深了深,某个短暂的瞬间,顾栖甚至觉得自己在少年的眼中看到了一团流动着的金红色漩涡,但那快得让人无处捕捉,还不等他深思,就被少年的问题打断了想法。

对方问:“哥哥是想到了谁吗?”

亚撒认得分明,那种目光他偶尔也会在母亲的眼中看到——母亲试图透过他看费格·蒙卡那个人渣,奈何亚撒只继承了蒙玛帝国王室最常见的红色调发色,至于面容五官却没有丝毫的相近。

他讨厌那样的目光,但这次看他的却是哥哥,是他的冬日礼物。

——透过他,哥哥又想到了谁呢?

“啊,抱歉。”顾栖摇了摇头,修长苍白的指尖从少年的发顶离开的同时,亚撒心中一闪而过了抹失望。

顾栖道:“我想到了我的监护人。”

“监护人?”

“嗯,他有一头灰白的长发,又长又卷,很柔软;但他有些不修边幅,所以头发里经常夹着草渣,好好一头长发,倒是被他给浪费了。”

黑发青年那双雾沉沉的瞳孔中闪过了回忆的光芒,他低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他……”

亚撒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又硬又粗还很扎手,从出生到现在野蛮生长着,长了用生锈的剪刀修整,脏了用混着肥皂的水清洗,没有经过任何的保养,像是一丛干草。他道:“哥哥的监护人是父亲吗?”

“不是。”顾栖摇头,“我没有父母,我是被他从海边捡回来的。”

“那哥哥的监护人在你远方的家乡吗?”

原本裹着大衣轻轻晃动的尾巴一僵,亚撒看到黑发青年的眼中滑过了浅浅的无奈,随后听见对方说:“他早就不知道跑哪儿了。”

——也被抛弃了吗?

亚撒蹲着靠近顾栖,他支起了腰背,伸手重新拿起青年的手腕,在对方好奇的目光下把那只手放在了自己的脑袋上,“哥哥喜欢的话可以多摸我。”

顿了顿,直白表现出情绪的少年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他解释道:“我以后也会好好养护头发的,留长留卷,只是我的头发是红色的……如果哥哥找不到监护人,可以透过我……”

“嘘。”

顾栖用拇指、食指捏住了亚撒蜜色的腮帮子,将那张格外年轻、英俊的脸庞捏得变了形,原本削薄的嘴唇像是金鱼一般鼓起来,倒是多了几分诡异的可爱,“说什么呢?你想让我透过你,然后看我的监护人?”

顾栖小小地翻了一个白眼,“你是你,他是他,我只是忽然想起来而已,但是你们之间可没有什么相同的,有什么好透过的?记住了,我不会把你当他看待,你就只有一个,是特别的、独一无二的。”

虽然这话说起来有些鸡汤的感觉,但顾栖却格外坚信不疑,他并不喜欢“因为思念与爱意而在某个相似的人身上寻找安慰和寄托”的说法。在顾栖看来,就算是能相似到有98%都一样,也不该将其当作是替代品,这本就不公平。

——对谁都不公平。

他讨厌这种。

手指微动,顾栖捏着亚撒的腮帮子晃了晃,而日渐长出薄薄一层肌肉的少年也格外听话,任由那双温凉苍白的手捏着,丝毫不动弹一下,甚至还怕累着对方的手腕而悄悄支着脖子上的力道。

顾栖:“我说的话记住了吗?”

“唔,蜘蛛勒(记住了)。”乖巧地点头。

“我刚刚说了什么?”

亚撒咧咧嘴,被捏着脸颊而发声有些含糊不清:“锅锅朔五斯塔别的(哥哥说我是特别的)。”

“我看你是就记住了这句话。”

顾栖松了手,他揉了揉少年毛毛躁躁的脑袋,再一次叮嘱道:“以后可不能有这种想法!对于你的头发怎么喜欢怎么来,要按着你的喜好,懂?”

“懂。”

亚撒再一次点头,像是听进去了青年的唠叨,但心底的最深处想着什么,也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从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天起到现在,又过去了好些天了。

熬人的寒冬终于快要离开了,最近几天院子中少见风雪,就算是偶尔有飘落的细碎雪花,在短暂的堆积后都会因为阳光的照射而彻底融化。顾栖有些喜欢这样天气下的太阳,暖融融的,并不过分刺眼,照在他的身上总能带起几分慵懒的睡意。

半眯着眼,顾栖看了眼只休息了一会儿便又去院子里练拳的少年,懒洋洋道:“冬天马上就过去了……”

等冬天过去,接下来的就是春暖花开了,虽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找到回家的路,但至少春天总没有冬天那么难熬,而且……顾栖隐约有种预感,自己因为穿越时而失去的双腿快回来了。而他的新年愿望是在春季来临之时,自己可以亲脚踩在这片数千年前的土地之上。

“嗯,”亚撒双腿下着马步,手臂绷着劲儿,半挽起来的袖口下露着结实了不少的小臂,他目光专注地盯着院子口的栅栏,一边回应道:“等春天就暖和了,到时候维丹王宫的中央控温系统会重新打开。”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亚撒问道:“哥哥喜欢花吗?”

每个春天,奢靡放纵的帝国国王费格·蒙卡都会在维丹王宫中最大的花园内举办赏花会,届时整个王室贵族、帝国大商都会受邀前来参加,他们会带着各自高价培育出来的花卉摆在一起、供人品赏,最终获胜者能够得到国王的嘉奖。

虽然就亚撒看来,那嘉奖无用透顶,只是一个可以满足虚荣的称号。最重要的是,他并不喜欢花。

“花吗?喜欢的。”暖和的阳光和热乎乎的大衣令黑发青年的声音逐渐染上了朦胧的睡意,他坚持地撑着下巴,睫毛半抬半合,目光涣散地盯着不远处的少年,纵使已经看到了虚影,却也努力地不闭眼。

练拳转身的瞬间,亚撒看到了顾栖晃悠着的脑袋,那张漂漂亮亮的面孔早就不再清明,而是被种迷迷糊糊的茫然代替,连目光都变得有些无神,下巴时不时点一点,让亚撒想起了自己在王宫之外看到的祈食的猫儿。

但显然他眼前的,是一只名贵却流浪在外的神秘黑猫。

亚撒放缓了声音,变声中后期的沙哑比起最初的撕裂感已经顺耳了很多,“哥哥喜欢什么花?”

“唔,我喜欢……”思维迟钝的顾栖脑子勉强转了一圈,他记得自己分化为beta的那天,用存了很久的零花钱去荒原之星紫罗兰区唯一一家信息素检测所做了测定,那位五官清秀的检测员姐姐告诉他说——“你是一个蔷薇味儿的小家伙。”

顾栖小声喃喃道:“喜欢蔷薇吧……更喜欢白色的。”

“为什么呢?”

“因为白色的蔷薇看起来很干净,很漂亮。”

也没有什么更深入的原因,顾栖曾经是beta,而作为三种大性别中平庸却理智的一种,他们并不存在alpha和omega特有的发情期或是易感期,比起强大易怒的alpha和敏感脆弱的omega,近乎以性冷感著称的beta不会受到任何生理上特殊时期的困扰。但相应的,beta所能散发出来的信息素少的可怜,多数beta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嗅到自己的气息——即使可以通过检测机构测试味道。

顾栖喜欢蔷薇仅仅是因为自己闻不到的信息素是蔷薇的味道,他喜欢白色仅仅是因为白色看起来干净、柔和,一簇一簇的花瓣相互拥挤着,像是天空的云层。

在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信息素时他也曾好奇过蔷薇花长什么样儿?是什么味道,可荒原之星上连填饱肚子都需要小心计算着,哪里有功夫去栽种蔷薇?于是顾栖问检测员姐姐,来自于二等序列星的年轻检测员笑了笑,从联络器调出一张蔷薇花的图片。对方说那是一种浓郁又清甜的香,是抽象的、无法被具体描述的味道。

检测员姐姐告诉他说——“蔷薇花代表着美好的爱情,或许等你长大,就会明白那是什么味道了。”她说,那是爱情的味道。

快要睡着的顾栖小声道:“后来我终于有机会闻到了蔷薇花的味道,却发现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闻。”

没有达到期待,但他依旧喜欢蔷薇。

顾栖:“但还是有些失望的……”

亚撒歪了歪头,等他看过来的时候,黑发青年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冬日暖融融的阳光落下来,披洒着落在了顾栖的身上,他全身上下都被宽大的外套包裹着,侧脸靠在椅背上压出半截红痕,发丝乱翘,已经超过了肩膀。

大衣的衣摆之下只露着一点点、几乎可以忽视的肉粉色,那条漂亮的、丰腴的、却时常被主人忽视的尾巴被亚撒照顾得很好——无数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亚撒都期望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光明正大地伸手摸一摸哥哥的尾巴,他实在是太好奇了……

“会有机会的。”亚撒喃喃,他想在得到黑发青年的应允后得到那个机会。

看了看天色,亚撒无声靠近,在最初的同床休息后,两人已经熟悉了彼此的存在,于是肌肉逐渐紧实的少年用令人惊讶的力道抱起了埋在大衣里沉睡的青年,就好像对方于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少年人蜜色的手臂绷出了青色的经络,那是力量的象征,当力道彰显之时,却有什么银白的纹路一闪而过,像是某种爬行动物的鳞片,快得令人难以捕捉。

但亚撒却看到了。

红发少年皱了皱眉头,他盯着手臂上裸露着点滴的肌肤瞧了瞧,掩下了目光中的那抹异色。

从院子到屋里,多年的独自生活令亚撒点满了照顾人的技能,他把青年放在床上,整理好被子,像是往常一样沉默地练完拳,已经过去将近十分钟了。揉着深红色短发的少年探头从门口看了一眼,见青年还睡着,便小心地拉上门,动作迅速地离开了小院。

他熟门熟路地绕到了另一端繁华的维丹王宫内部,贴着墙角,整个路程不被任何人发现,直到再一次走到了王庭的后厨。

那位有些英俊的仆人已经等候在那里了,他脚边摞着几本书,见熟悉的身影靠近,仆人立马勾出个有些谄媚的笑容,“王子殿下啊,您要的书我都带来了。”

从“小杂种”到“王子殿下”不过是两枚金币的功劳,有时候钱确实很有用。

亚撒脸上看不出什么神情,他只是点点头,轻声道一句“麻烦了”,有礼貌地像是贵族培养出来的少爷。

仆人:“那、那个呢?”他眯着眼睛,冲着亚撒搓了搓手,脸上的贪婪几乎把原有的英俊冲散地一分不剩,甚至在眼底深处还有几分着急的迫切,就好像在等着这枚金币来救命似的。

亚撒看不上这样的人,但现在他需要这样的人。

掏出了一枚金币递过去,亚撒抱起地上的书,在离开前道:“下次有需要会再联系你的。”

“好的好的。”仆人连连点头,“以后您有什么需要找我就好,我一直都在后厨这里,嘿嘿……是金子……”

走过转角,亚撒回望一眼,那仆人捏着金币几乎要笑开了花,嘴巴里嘟囔着“今天一定要赢回来”的话。

蜜色皮肤的少年勾起了嘴角,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他从来都是记仇的,从前被仆人按在地上殴打撒气、为了一口冷面包而摇尾乞怜,那样的日子宛若刀疤烙印在亚撒的心里,他用金币换取了低于其价值的物资,同时也默默地看着仆人自己走向无法挽回的深渊。

他是故意的。

欺负过亚撒的仆人有很多,为什么这一次偏偏是这人呢?

因为很恰好的,亚撒看到过仆人半夜去国王新情人那里的身影,也看到过对方冲同行炫耀赢钱带来的快乐。所以当亚撒从顾栖的手中接过那几枚金币的时候,这个计划就已经浮现在了脑海之中——他所差的契机来自于遇见冬日礼物的幸运与慷慨。

试问一位贪婪成性的赌徒拥有了超过手中所持有一切的价值,他真的忍得住不去那销金窟抒发自己的快乐吗?

亚撒知道答案,他也想到了结果,但显然沉迷于眼前快乐的仆人想不到。

所以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前一步是难以逃脱的深渊,却偏偏还要为了短暂的快乐而沉迷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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