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荣耀王座[快穿] > 第59章 迢迢长路59

第59章 迢迢长路59

这是一只很普通的碗。

如果非要用来形容描述的话, 那么粗瓷大碗就是对于它最好的描述。

这样的碗随处都是,眼前的这一个像是刚做出来没有多久,上面并没有多少岁月的痕迹, 也没有豁口。

粗瓷大碗最是皮实,也是最合家里用的。

那什么这瓷那瓷的,上边带着花纹图案的, 都是有钱人家用的。

一个碗甚至要卖上几个铜元, 几个小洋, 甚至几个大洋,多金贵啊。

王元正是个贩卖吃食的小贩,但他的摊子上只有一个碗,那是给他自己用的。

做吃食买卖的,赚的都是小头小利,起早贪黑,积少成多, 王元正就是一个这样的小贩。

比不上那中上层喜欢吃的猪头肉羊头肉不缺销路,也不做那走街串巷的杂面小贩。

王元正可这家里传下来的关系和手艺,摆的是马肉摊子。

马儿干, 马肉铺,这都是底层老百姓能吃得起的东西。

王元正没别的手艺,一手马肉脯,乃是家里用以谋生,代代相传的本事。

马肉摊子不如那挑街走的杂面, 熏鱼儿,人家走到哪卖到哪, 沿街叫唤, 马肉却是不行的。

这卖马肉脯的, 也叫作“瞪眼食”,摊主非得练得出一眼的好眼力才行。

摊子上摆着一锅,一柜。

锅子里是切好的马肉,柜子上是案板和酱油盆。

摊子立在这里,前来买马肉的食客既不是用碗碟装着吃,也不是自己买好了几块肉带回家吃,而是无论多少食客,通通环坐在马肉锅一圈,一同蹲着吃。

这当然不是火锅。因为这肉都是熟好的,锅子里也只有马肉和汤底再无其他吃食,而吃马肉的按照块算钱,夹起锅中一块肉,在柜子上沾一下酱油吃进嘴里,吃一块,王元正就用铜钱在案板上打一码子记录下来,待到这人吃完一同算钱。

王元正自幼就随着父亲一同摆着马肉脯的摊子,别的不说,从小到大,这瞪眼食,无论锅边绕了一圈多少个人,每个人吃了多少个块,他从来都不带算错的。

便是还要有人喝汤,左手切肉,右手盛汤,眼睛心里计数打码子,是半分都不会出差池。

王元正每天都在珠市口摆摊。

这么多年,世代做这手艺,老老小小的客人们也是一代传一代。

有的老爷子是看着他长大的,王元正也看着人变老。

每天都是一成不变的日子,架上锅,切着肉,数着码子收着铜子。

这日子没什么不好的。

王家世世代代都是这么过的,从曾祖父到祖父,从祖父到父亲,如今父亲过世,这担子又传到了王元正的手里。

因为出生那天是元正,所以他的名字就叫了元正。

尽管如此,就连王元正的妻子,邻人,大家都以为王家时代做这个瞪眼食。

底层的老百姓,有这一门手艺在日子就不算难过。

民以食为天,不管怎么样老百姓都得吃喝。

每日摆着马肉脯摊子,王元正唯一要忧心的事情就是今天收到的肉成色如何。

虽然卖的是马肉脯,但王家这小打小闹的,自然不可能有专门的作坊,而是去马肉作坊收了现成的肉回来加汤再行烹制。

马肉作坊向外贩售的马肉,乃是马肉作坊收来的死马,死骡,还有混血马杂等等。

即便是如今又有了火车,洋车,洋汽车,胶皮车,电车,还有那叫什么西洋摩托的,但牛马依旧是重要的交通工具,更不可能如鸡鸭猪羊有专门用来饲养吃肉的。

王元正根据从马肉作坊里收来的肉,那都是经过第一手工序,煮熟的,每日要看看是马是骡子,还是其他,他再根据家传的手艺烹调。

死马死骡子的肉,那些达官贵人惯来是不会吃的。

但不管是面对什么客户的吃食,终究是要看味道和手艺。

王元正家里世代相传的瞪眼食,他如今也做了二十年,旁人都以为这买卖摊子定然会世代的做下去,珠市口的街边几十年如一日地有着马肉脯的摊子。

但王元正不想,他从儿时就跟着祖父,父亲摆摊。

如今四十年眨眼一挥间,日复一日,每一日都过的没什么分别。

案板上打码子的铜钱磨得愈发光亮,连字迹都快要磨平了,每天在耳边都是来吃马肉脯的客人们吧唧嘴,绕着锅,忒喽忒喽的声音。

王元正攒了一些钱,世世代代的马肉摊子,每日进项都是小钱,但年年月月的这么下来,积攒的数目不小了。

王元正想要盘个铺子,但这吃瞪眼食的都是绕着锅吃,偌大京城里也不止他这一家的瞪眼食。

这若是开个铺子,还怎么赚钱?

马肉骡子肉做了这么多年,熏酱做汤的手艺,王元正还是一把好手。

他想着,来摊子上吃马肉块的,多是过来尝个肉味儿解馋,如果盘了铺子下来,即便是有着儿子和自己两人,一人负责数一锅的码子,那地方还是有些小,赚的钱也少。

可若是盘了铺子下来,这马肉必然是要涨价的,客人们都是劳苦人,一个铜子也要斤斤计较的,这涨价了,人家自然是转身就走,生意也许还没有现在摆摊好。

但若是一直这么摆摊下去,王元正不甘心。

他老子是个摆小摊卖马肉脯的,他老子的老子也是,如今连儿子也是,孙子生下来了,就这么一代代地都住在这巴掌大小院里,世世代代熬着汤,每天数着码子吗?

这外头的吃食,卖烧饼的,卖火烧的,卖豆腐脑卖豆汁,卖卤煮,卖羊肉杂面的,卖馄饨包子的都是让人吃饱。

马肉和面条放在一起,没那羊肉的杂面好吃,但浇上汁水,若是和杂米饭混在一起,些微的油香混着肉香汁水,不知不觉就下了肚子。

王元正起了主意,尽管世世代代都是卖的马肉脯,没有人卖过马肉汤饭,但他试一试。

这一份肉汁拌饭的价格不贵,里边放了几块肉,就是几个肉码字额外加上饭的钱。

若是但吃这马肉码子,吃个七八块不说饱,吃个十几块也不过是垫垫肚子,光吃肉吃不饱啊,但这拌了饭就不一样了。

从马肉作坊拿肉的价格不便宜,自己拿回家中还要再做上一道工序,赚的也是蝇头小利。

但如果卖着马肉拌饭,王元正仔仔细细地算了不下五遍,好像会更赚一些。

王元正带着儿子继续出摊,只不过一个专门做马肉码子继续围着锅吃,主要吃的就是这个肉,一个摊子带着饭,专门卖拌饭的,却能吃饱。

刚开始王元正卖拌饭的摊子上人不多,因为来吃着瞪眼食的,肉都是按着块算钱,就是为了尝肉味啊,但赶早出门做工,拉车的,做苦力的却来了不少,专门大早上来吃一碗带着肉的拌饭,肉可以少放,哪怕是不好的马肉,但也沾着肉味,混在饭吃下去这一天的力气都有了。

王元正的两个摊子都红火起来了,但他依旧想要开铺子,开个铺子,有着屋檐遮雨,就是大雨大雪大风,屋子里生意照样做,可这摊子,一有什么天气变化,大雨大雪,那可就做不成了。

祖祖辈辈攒下来的钱不少,但这铺子在那一直没定的下来,王元正日日照例摆着摊子。

有一天,来了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客人,体型有些虚胖的男人,一身的蓝褂子上面还带着洞都能瞧见肥肉了,这人自个儿抱着个粗瓷大碗,过来要上一碗马肉汤饭,但要装在自己的碗里。

这没什么稀奇,从前也有自己带着碗叼着火烧过来买一碗汤的,有的是爱干净,有的是用自家的碗拿回去全家吃。

王元正看着这人的粗瓷大碗,跟着自家的没什么分别,也不分个多少,按照正常的分量给这人打走。

等这人走了,摊子上坐着的客人们却是讨论了起来。

“那是贾二吧,今儿个不知道又跑哪儿去讨钱了。”

“看样子今儿个起码讨了几个铜子儿,都来吃饭了。”

“你说这人也是奇了,明明是个乞儿,这什么东西好吃倒是知道,讨了钱就四处去买吃食,还非得用他那个破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呢。”

“呵,那是个傻子,毕竟是他吃饭的家伙,可不得抱着吗,我估计啊,是贾二到哪块买吃食,只怕人家老板也不愿意让他用本家的碗。”

“有理有理,估摸是了。”

王元正听着摊子上客人们的讲述才知道,这贾二是个痴傻儿,爹娘死了,大哥不管,成日里找个地方拎着一个破碗讨钱。

脑子呆呆傻傻,只知道吃,从前爹娘在的时候宠着这个痴傻儿,贾二也知道吃食的味道好坏,有时候有人往他那破碗里倒剩饭剩菜,他还不要,端着碗往外倒呢。

是个可怜人,王元正想着,这痴傻的脑袋,春夏日还能在街上,可到了秋冬冰天雪地的时候还能怎么办?

不过这世上的可怜人多了,傻子也多了,街面上都是,穷人嘛,满大街都是,谁又可怜可怜自己家呢。

王元正有时候能瞧见这贾二,珠市口附近摆吃食摊的不少,有时候还能瞧见贾二来买吃食,每一次都是用他自己的那个破碗。

说来有些奇怪,买过吃食的摊子,贾二就不再买了。

无论是哪个摊子的吃食,贾二只买一次,过了段时间再来,花几个铜元买下一家的吃食,这些摊主们有时候见了贾二招呼他,

“贾二,今日不来我这吃啊,今儿个我给你便宜一个铜子?”

贾二总是摇着头,坚定地走向下一家。

这吃食家,如王元正的马肉脯和马肉汤饭,靠的可多是回头客,吃的好了就天天吃,老是来吃,哪怕搬走了也念着这一口。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