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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荣耀王座[快穿] > 第53章 迢迢长路53

第53章 迢迢长路53

“以后说不准家家户户都有照相机了。”洛萤随口说着。

洛萤自己没有多少摄影常识,至少在她出生的九十年代,长大之后从胶卷相机,数码相机,到微单,再到单反和各种镜头,后来更是发展到几千万像素的手机随手拍照都是大片,还发展出了什么修图啊,艺术照硬照明星照等等。对于如今的照相她确实提不起多大的兴趣。

“那大宁得家家户户都富贵啊。”苗新月说着。

如今一个照相机抵得上多少户人家一年的吃用,萤姐姐说家家户户都有照相机,那实在是有些不敢想象。

因为天色已经晚了,这照相机里的胶卷也得明日苗新月送到报社去洗照片,两人叫了胶皮车,洛萤先是把苗新月送回了苗家,之后又孤身回到了诚和当。

诚和当的经营照常,一日无事。

洛萤从斜挎包里将那一副燕村山人署名的画卷那出来,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

这玩意之前的作用就是那女鬼的家,现在虽然女鬼被她超度了,但不知道这画卷是不是还有作用。

回想一下崔子铭先生当初遇见的那个蛐蛐罐,现在的这个画卷,也不知道这手工达人都是从哪学来的这个手艺。

有这手艺干点啥不行啊?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遇到的那波通玄司的人自我介绍的遮掩身份是《京城时报》旗下的民俗记者,想到这个自我介绍,洛萤就不禁莞尔。

估计这群通玄司的人还真有这层身份,毕竟记者到处乱窜调查东西十分正常,而民俗记者这个名头,再去查一些寻常奇异的事件,也很符合人设。

到时候自己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画卷了,也可以匿名送到报社去交给他们,也算是北宁好市民上交官府了。

一夜过后,夜里下了一场的秋雨,天气更加的寒凉。

洛萤倒还是穿着练功服一如既往地早起练功,秋雨湿润了京城的泥土,道路也显得有些泥泞,洛萤也懒得出门,准备今日留守当铺里。

她想了想,

苗新月昨日来过,今天应该不会再来。

梁先生昨天也来了,今天应该也不会过来。

加上今日的这个天气骤冷,没准当铺的生意应该不错。

一大早王妈就开始准备了中午的饭,“晌午吃山药羊肉,还有羊肉稍麦,可不许乱买东西吃了。”

秋冬时节,吃羊肉贴秋膘,滋补身体。

因为这胡同里总有各色小贩驾着扁担挑着锣过来贩卖种种吃食,尤其是少年头这孩子什么都喜欢尝试一下,这个零嘴也买点,那个豆子也试试,时常到了正经吃饭的时候反而吃不下去了,引起了王妈的严重不满。

“外边卖的东西好吃,好吃能有自家做的干净好吃吗?”

而当铺里的其他员工们偶尔也会买点尝个鲜,但不会日日时常买。

别的不说,这起码是间当铺,里边就算收了不少破衣烂鞋底,古董首饰之类也是有的,诚和当人手本就不多,这要是吃外边东西吃出问题,被人下了药下了毒就不好了。

洛萤坐在柜里翻着书打发时间,却不想苗新月今日又跑过来了。

她一脸诧异地看着这姑娘,

“你昨晚不是说要去你表哥的报社吗?怎么又过来了?”

苗新月今儿个外穿了一件风衣,里边是丝绒面料的长裙配底裤,穿着一双小皮鞋。

她讪讪一笑:“我一个人不好意思去报社,凌铃又不再,也找不到其他人,萤姐姐,你就陪我走一趟吧。我实在是不习惯一个人出门。”

看着她的模样,洛萤一时凝噎。

这姑娘每一次出现几乎都是和凌铃一起,昨天特地跑来找她出门,因为对燕村存疑洛萤就答应了。万万没想到今天她又来了,出门一定要找个人陪着一起。

“报社在哪?”洛萤问着,也不知道远不远,她还想中午吃王妈做的山药羊肉汤呢。

“很近很近,就在冬儿胡同呐。”苗新月连忙回答。

冬儿胡同......确实是很近,就这么近她也非要找人陪着,洛萤无奈地起身。

“走吧走吧。”速战速决,她还能回来吃午饭。

“yes!萤姐姐你最好了。”洛萤从柜里出来,苗新月连忙主动上前挽住了她的胳膊。

“萤姐姐,你要不要换一双鞋,我从天桥过来的时候那路上泥水挺多的,咱们俩怎么着也得走过去才能叫到个胶皮车。”

洛萤直接换了利落的裤装和靴子,就带着苗新月出了门。

“我今天要赶在中午回来吃午饭,说好了就陪你过去的,你若是还要留在哪里学习如何洗照片,我可不能陪你太久。”

苗新月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明白明白,到时候问问洗照片需要多久,如果太久就不等了,今天天气这么冷,我也想要早点回家。”

一场秋雨一场寒,相比于昨日,今天街上的行人顿时萧索了一些,身上的衣服也增厚了几分。

“我表哥他们租了个小院子直接做报馆,听说那一片好多都是做这些小报啊什么的,交流也很方便,就是也许上个月还一起喝过酒的同行,下个月院子里就人去楼空,报纸也做不下去了。”

苗新月滔滔不绝地说着。

“也不知道我表哥他们这个报纸能做到什么时候,唉,不好不好,刚发了没几期报纸我就说这个,要是让表哥知道了肯定说我晦气乌鸦嘴。呸呸呸。”她又冲着底下呸呸呸了几声。

洛萤看了她一眼,虽然她不认识苗新月的表哥,但连苗新月这个表妹都对这个报纸不抱有多大希望,甚至总觉得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倒闭不干了,那做报纸的态度可想而知,估计也是玩票的。

等到这报社告一段落,还不知道苗新月的照相技术练得怎么样,届时又要找其他的乐子了。

从天桥坐了胶皮到冬儿胡同,下车又多给了车夫几个铜元,洛萤跟着苗新月走进了这家“新都民报社”。

“之前我就跟我表哥来过几次。”苗新月说着。

小院子的小门始终是敞开的,苗新月敲了敲就走了进去。

“萤姐姐,我们小点声,他们这经常有人在写作工作,不好打扰。”她做了个嘘声的姿势。

换做是在其他熟悉的地方,苗新月早就“嗷”一嗓子,大声招呼着人宣布自己已经来了。

有她带着进了屋里,洛萤就看见确实如苗新月所说,现在这屋里已经有人在整理着稿件,埋头写着什么,室内还泛着一股油墨的气味。

新式的书桌之上有的堆叠着各色报刊,一摞摞地书,还有杂乱的草稿,钢笔墨水瓶,毛笔砚台笔架......确实是个报社的样子。

“苗小妹来了?”一个穿着长衫,带着圆框眼镜的年轻人招呼着。

“是啊谢二哥,我哥他让我去拍二闸三闸的照片,昨天已经去拍好了,我想着赶紧拿过来洗了你们不是要用吗?”苗新月说着。

“哟,我们新月小姐还真成摄影记者了,来来来,给我瞧瞧都拍成什么样了。”里屋又走出来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看起来有些轻佻。

说了苗新月一句,视线就落在洛萤的身上毫不遮掩地放肆打量。

“这又是新认识的哪一家大小姐啊,都能被你带过来了,也不介绍介绍?”

“胶卷哪能随便给人看,我拍成什么样到时候照片洗出来你就知道了,我哥和宏宇哥不在?”

“还有,我带人过来跟你有什么关系。”

苗新月白了这人一眼,毫不留情地开火怼回去,脑子转来转去地找人。

“昨晚忙着排版,都在后边睡着呢,你这送来的正好,我赶紧叫宏宇起来洗照片吧,至于你们俩可别吵了,见面就吵,从小到大的我脑子疼。”眼镜男看着两人说着,转身出了门。

苗新月撇了撇嘴,拉着洛萤小声介绍着报社里的人,而这轻佻男人也是转身走到了一处办公桌拿起了报纸看。

没过一会儿,就见那小眼镜带着人进来。

“小月,你照片都拍好了?”进门的男子身材微胖,长相和苗新月倒是不像,胖脸小眼睛,一看就是个和气人。

“是啊哥,我昨天可是去二闸和三闸呆了一整天,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我们还特意等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拍了晚霞,可美了。”

对着她表哥,苗新月又开始滔滔不绝起来,顺便一阵表功。

从苗家表哥后面走进来的人头戴一顶猎鹿帽,一身呢子西装外套里是马甲衬衫配西裤,长相斯文清瘦,洛萤眼神一闪。

那人此刻的目光也是先看着苗新月打了声招呼,“苗小妹来了啊。”

随后他的视线挪移到洛萤身上,那人似乎觉得洛萤有点眼熟,思索了一下冲着她点了点头开口。

“这位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乍一听这话,苗新月的眼睛放光,这话难道不是经典的搭话吗?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洛萤对着他点了点头,“是与这位先生见过一面,中秋前在饽饽铺,恰好遇见了您买八大件。”

听了这话,男子恍然大悟,“确实是在那与小姐见过一面,难怪有些面熟。”

苗新月却有些失望,什么嘛,还真是遇见过啊。

洛萤心道,见过的可不止一面,在这男子不知道的时候,鬼市里她是见过的对方的。

眼前的这个清瘦男子,正是之前洛萤在鬼市中遇见买下《百禽图》的那一位。

在一个月之前,她随着王妈去饽饽铺买点心和月饼的时候,正好给这男子让我路。

当时她还开了阴阳眼,特地观察了一下这人身上没有异常。

倒是没想到,今天跟着苗新月来她表哥的报社倒是跟这人撞了个正着。

洛萤记得,苗新月说过这报社是她表哥和其他几个从西洋留学回来的同学好朋友一起创办的,看着屋里这几个年纪差不多的男子,应该都是了。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京城这么大,宏宇和这位小姐居然又遇上了。”苗家表哥也笑说了一句。

“是啊是啊,平时去铺子里买东西谁能记住其他人长什么样啊,结果我萤姐姐和宏宇哥居然都还有印象。”苗新月连忙点头,这在电影里和那些西洋的爱情小说里,是多么的罗曼蒂克啊,街上失之交臂偶然又再相会,偏偏两人又都记得对方,这岂不是一场绝妙的爱情开端?

如果洛萤此刻知道苗新月在想什么,她可能会冒出把这个小脑袋瓜拧掉把里边的水都倒出来的想法。

“我家离那饽饽铺不远,这冬儿胡同也是,那家又是有名的饽饽铺,遇上不过是寻常事,这记性太好见面也是认出来了。”洛萤随口说着。

“诶?宏宇哥,你这帽子怎么回事?我明明记得你之前戴的都是贝雷帽。”眼尖的苗新月顿时发现这男子着装上的变化。

洛萤一听,也困惑地看了一眼。

上一次在饽饽铺看到这男子戴着的确实是贝雷帽,眼下戴的确实一张猎鹿帽,原本她没有在意,毕竟换帽子而已,今天戴一个,明天换一个实属正常。难不成这人换了帽子还有什么说道不成?

一听这话,这名叫宏宇的男子还没开口,旁边的苗家表哥倒是先幸灾乐祸地笑了出来。

“他前几天觉得头发长了就去剃头,结果那剃头师傅是给人弄辫子头习惯的,差点把前边头发都剃没了,现在根本没法看,贝雷帽遮不住,你宏宇哥这是又想办法弄假发,又换了个猎鹿帽盖着。”

苗新月听见这话同情地看着他:“宏宇哥,你真惨。”

自从理发店可以烫发之后,苗新月也去烫过新式的卷卷头,失败的效果简直是惨不忍睹,因此她此刻充分可以感受到这位剪头失败还被破坏了形象的痛苦与不甘。

苗新月把照相机拿出交给了眼前名叫宏宇的男子,因为怕擅自取出胶卷弄坏了,她直接把照相机整个都带了过来。

“我得再新买几个胶卷了,京城有很多地方可以拍。”

宏宇取出胶卷把相机还给她,“我前两天看柯达杂志,说是西洋已经有了彩色胶卷上市,宁朝应该也快要有了,彩色胶卷和这黑白的冲洗便不同了。”

一听这话,苗新月顿时来了精神,追问了起来。

只是宏宇还要去洗照片,就转身递了她杂志,又问她不是要学洗相片吗,苗新月只能先放下了杂志跟去学习。

洛萤在这编辑室内受到准许翻了翻他们准备刊登的文章,确实如苗新月所说,是各地的一些风俗习惯的文章,其中宏宇有一篇《XX地风俗之我见》,其中加入了不少个人思考与新时代民主科学的评判。

这让洛萤一时思考起来,难不成这人去鬼市买了那《百禽图》也是因为这个?

没过多久苗新月就跟着宏宇出来,说是一点点学,学多了怕记不住。

送着两人出门,才走到院子里忽地一阵大风吹过,卷起了飞扬的落叶,这宏宇头顶上的帽子直接被衔飞了起来。

漫天的黄叶飞舞,遮住视线,但洛萤清楚地看到,宏宇被掀掉帽子的脑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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