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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所有人都以为老太太带陆长生去万古洋行买东西,包括陆长生自己。

结果,去的方向却是永丰银行。

在陆长生惊愕的目光中,老太太怜惜地说:“我刚想起金条兑换比较麻烦,男人又不能手中无钱,我先给你转100万港币当零花钱,往后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求人。”

话说得陆长生都有点愧疚了。

一点点。

小手指头那么大的一点点。

不过,他奶真有钱啊!

小看她老人家了。

以前怎么把她老人家给漏了呢?

如果自己不回来,是不是就全部便宜二房了?

怪不得老太太说搬出去跟自己住,老三的脸都绿了。

“奶奶,我还没办理香江的身份证。”昨天下船,今天出门,陆长生又没有分身术,没去警署,目前只有陆长生民国时期的身份证件。

投军前,他把这些重要物品寄存在奉化一处寺庙中,辞职后才去取出来。

其实里面还有当年离家出走时穿的行头,可惜南方湿润多雨,久不见太阳,衣服鞋袜早就腐朽了,根本没法穿,不得不另外购置一身西装。

“现在去办。”老太太叫司机转道。

她多掏了钱,现场洗照片,办下身份纸,然后去永丰银行给陆长生办理开户手续。

陆长生有了账户,老太太立刻转给他100万港币,还教陆长生在银行里办理一个保险箱业务,把自己给他的一箱珠宝古玩暂存其中。

陆长生在心里对陆明珠说声抱歉,然后抱着陆老太太的胳膊,“奶奶啊!”

他叹息一声。

“您对我真是太好了,比爸对我好,他只叫我回来打工,不提工资待遇。”陆长生不敢提因自己之故花掉的陆家大半家产,离开银行后上车,继续对老太太撒娇,“有您给的零花钱,我就能买一间大屋,接您和我一起住,共享天伦之乐。”

“不用你花钱,奶奶买,买下来落在你名下,谁都不给。”老太太本来就偏心眼儿,现在更是偏到天边儿。

她还教导陆长生:“钱财得掌握在自己手里,可别学你爸随便给人。”

“为什么?”陆长生装作不解。

明明人到中年、身经百战,他偏偏能装出一脸单纯无辜。

那眼神儿特别清澈,满是孺慕之情。

陆老太太就吃他这一套。

陆家人天生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可继承到老太爷这双眼睛的只有陆父和大房的几个孩子,余下三房无一人拥有。

真是奇了怪了。

所以,不能怪老太太疼大孙子。

她告诉陆长生:“钱财在谁手里,谁能当家做主,不用受气,什么孝子贤孙,都不如钱财来得可靠。你有钱,他们巴结你,把你捧在手心里,像我这样,要是你没钱,你爸就是前车之鉴,自从他分了家,老三老五几时去看过他?连三个姨太太

的态度都淡了。一个个憨了吧唧的,你爸除了一点股份,还有万两黄金呢!”()

陆长生眨眨眼:“大概是觉得爸那点钱财都不够他自己的开销,再加上爸还得操持剩下几个弟弟妹妹的终身大事,所以没必要讨好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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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脑袋往陆老太太的胳膊上蹭了蹭,“奶奶,不管您有没有钱,我肯定不会不孝顺您。”

“哎,我的大孙子,真乖。”陆老太太抱着他,满是皱纹的脸肤色白皙,像一朵盛开的白黄花,眼睛一点不浑浊,“走走走,先给你买几身衣服鞋子,把这一身破衣服换下来。”

换上昂贵的西装皮鞋,再把头发打理一下,尽显中年贵公子的气质。

举止优雅,风度翩然。

别说一般人,就是陆逐日的战友站在陆长生面前都认不出来。

气质截然不同。

以前的陆逐日,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憨厚朴实,端着豁口大碗蹲在门口和战友一起吃饭唠嗑是常有的事儿。

现在的陆长生像天边的云、云边的月,高不可攀。

陆老太太摸摸孙子粗糙的双手,“你在国外那些年,一群坏蛋是不是使唤你干活啊?细皮嫩肉全没了,只剩老树皮。”

陆长生点头:“不止干活,还得自己洗衣服。”

组织太穷了,自己开荒种地,自己洗衣做饭,还得养鸡养羊哩!

反正,他什么都干过。

虽然娶了叶颖,但叶颖有自己的工作,是军中出了名的巾帼英雄,陆长生自然不可能把所有家务都留给她回家再弄。

陆老太太带他去化妆品柜台,“我记得有一种油膏,抹手最好了。”

陆长生傻眼,“奶奶,我是大男人,抹什么手?”

陆老太太哼了一声,“大男人怎么了?看看你爸,从小到老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用古方保养,你们爷俩站在一边,在外人看来到底谁是父亲谁是儿子?你出了车祸,又吃了苦,比他少享受四十多年的福,再不保养,看模样,你就成他爹了。”

“是是是,都听您的。”陆长生觉得自己确实需要保养。

保养得越年轻,越没人觉得自己是陆逐日。

谢君峣提供的玉容散就不错,快用完了,赶明儿见他再问他要两罐,想必不会被拒绝。

陆老太太给陆长生买一大堆东西,吃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叫保镖开车往陆明珠那里送了好几趟,吃完午饭,再到陆父经常光顾的知名洋服店给陆长生定制十几套西装。

在家整理《香江日报》来信和汇款单的陆明珠目瞪口又呆。

一堆一堆的东西拿进来,直接堆成小山。

第四趟时,保镖们跟陆明珠说:“老太太歇手了,我们得去接大少爷。”

“去吧,去吧。”陆明珠冲摆手,合上自己的下巴。

陆老太太带陆长生空手回歌赋山道,见二姨太在家,便知是被陆长龄叫来的,除了早就来的陆长龄,还有陆长盛,以及他们

() 兄弟两人的老婆。

比之陆长龄,陆长盛懂规矩些,垂手站立,恭敬地道:“大哥。”

还真回来了啊!

陆长生冲他微微颔首,又对二姨太一笑,“二姨太,好久不见。”

二姨太赶紧起身,两个儿媳妇也不敢坐着,不管心里怎么想,二姨太脸上都是笑,声音柔和婉转:“大少爷回来了,老太太肯定很高兴。”

知道他终有一天会回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目光悄悄地打量他们身后,没见有佣人提着大包小包。

是没买?还是买了放在车里?

“别看了,我就给长生定制两身衣服。”陆老太太开口,先发制人地道:“不是说你们婆媳三个逛万古洋行吗?怎么没见到你们?”

二姨太心下懊恼。

当然是因为正逛得起劲,陆长龄派人把她们叫回家,所以自始至终都没碰上祖孙二人,也不知道他们在进万古洋行之前又去了何处。

“我们回来得早。”二姨太笑笑,如此回答老太太,“老太太您累了,快歇歇。”

她生于旧社会,在苦痛中裹成一双小脚,平时只在家中溜达,鲜少外出,没想到她竟为了陆长生出门逛街,回来后没有半点疲态。

“我不累。”老太太道。

要不怎么说她疼大孙子呢!

逛街时,还没走两步路,陆长生就问她累不累,然后蹲下来把她驮起来继续往前走,不肯假手保镖,说孙子背祖母是应该的。

他可瘸着,还拄着拐棍。

虽然老太太生得纤瘦,但个头高,也有快一百斤的重量。

得亏她因自己是小脚,平时不敢多食,若是吃得太胖,双脚撑不住身躯,连路都走不成,往后只能躺在床上,还得累着大孙子。

新社会好啊,女孩子们不用裹脚。

老太太越想越怜惜她的大孙子,“你不是说要把花冠捎给陆明珠么?走,跟我去拿。”

陆长生乖巧地跟上。

莫说两位孙媳妇,就是二姨太母子也露出嫉妒的神色。

他们见过老太太嘴里说的那顶花冠。

是古董,汉代的,造型独特,无数精致的花枝攒簇,镶嵌在金环上,每一朵金花的花心都镶嵌一粒宝石,有红蓝绿宝石,有青金石、绿松石等,历经两千年的岁月,依旧绚丽灿烂,华美无双,堪称无价之宝。

陆长生捧着装花冠的盒子出来,一脸感激地对老太太说:“奶奶,我得回去吃药,明天再来给您老人家请安。”

“良药苦口利于病,你不能嫌苦,得听大夫的。”陆老太太又叫贴身丫鬟阿红把自己收藏的人参鹿茸、海参花胶等珍稀之物都拿出来给陆长生装上,“先问问大夫,有什么是你能吃的,挑出来叫佣人炖给你吃。”

“谢谢奶奶,我最爱奶奶了。”陆长生说话甜起来的时候,都没别人发挥的余地,又称赞陆老太太,“妹妹那里什么都好,就是她年轻,收藏不如奶奶。”

陆老太太得意:“我八十多了(),她才几岁?给你的花胶是我的嫁妆?()?[()]『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比你爸岁数都大。”

二姨太忍住了,几乎憋出内伤。

她安慰自己,老太太目前还住在这里,等陆长生走了,让陆长龄和陆长盛好好地跟她聊聊,无论如何不能让她搬去和陆长生同住。

如果实在阻挡不住,那么就得留下点东西,不能让她全部带出去。

否则,三姨太和四姨太在背后得笑破肚皮。

暂不提二姨太母子等人如何游说老太太,陆长生却是潇洒回家。

到家第一句话就对陆明珠说:“来来来,来分赃。”

啊呸,是分东西,不是分赃。

陆明珠笑嘻嘻地凑过来,“大哥,你这一身是鸟枪换炮了啊!可真有您的,从老太太那儿得了什么好东西?见者有份。”

“给你。”陆长生先把花冠塞给她,然后坐到沙发上,冲刚拿进来的两箱补品说:“里头有老太太陪嫁的十二对金钱鳌鱼胶,收藏近百年,我小时候经常见,老太太跟我说过,这是能补血止血的最佳补品,你收着留当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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