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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一次远行,推广香皂,离开主公之时,放下了豪言壮志。

红袖本以为自己会马到成功,但万万没想到自己在江南的愚蠢‘行为’。

红袖本意不愿伤害任何人,就是想卖货,将香皂和肥皂推广出去。

只不过她内心深处‘高傲’,让她不能像普通的商人一样去低三下四的做事。

就觉得酒香不怕巷子深,好东西总是会卖出去的。

最后被别人捡漏,至少真正赚大头的人,不是红袖。

果然就算是在内心当中设想的再好,过了无数的‘场面’,实际现实和想象往往恰恰不同。

江南的‘虎头蛇尾’之行,虽然挣了银子,却没有达到预想的结果。

红袖非常的有挫败感,甚至对自己的能力都产生了怀疑。

‘事情会发展的像想象中的那么顺利吗?’

‘自己真的能干事儿吗?’

内心中闪过无数怀疑自己的想法,红袖很纠结。

而在京城在大少爷袁泽兰帮助下,香皂的推行却异常的顺利。

权与利的配合下,看大少爷袁泽兰做事,操作流利,行为十分优雅。

只是配合着其他世家的宴会,送上礼品,香皂又确实是好用。

世家的宴会往往就代表着上层的流行,参加宴会的人们总会琢磨宴会上的东西。

香皂自然而然就出现在众人的眼前,等着顾客找上门,可比自己上赶着做生意要强多了。

香皂成了贵女们使用的护肤产品,甚至还在指引下,签订了特殊的订单。

‘独一无二的香味’才是世家想要的东西。

香皂,就是要越贵才是更好。

香皂越昂贵,越能体现世家的财大气粗。

而且香皂使用的人越少越能代表地位。

而独一无二则是其中最昂贵的存在,私家定制香皂,样式要独特,香味要独特。

不同的世家选择不同的香味,独一无二的香味只能卖给一个世家。

仅仅京城世家的订单,光利润就达到了几十万两白银。

红袖不得不吸一口凉气,真的是太厉害了。

尤其是大少爷袁泽兰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指导红袖一下,就将整件事情理顺。

大少爷袁泽兰特别会抓重点,眼睛似乎能看到事情的核心,是非常厉害的人。

明明大少爷非常的厉害,却因为官场博弈,只能在操持家族事务。

本来大少爷袁泽兰也是一名官员,只不过是一名低级的官员。

哪怕做的政务非常好,也久久不会升职,因为朝堂袁太尉还没有退仕,所以大少爷不会升职。

大少爷作为袁家未来的当家人,自然而然有自己的傲气,又怎能在官场中做一个被人呼来唤去的小官。

虽说没有人敢指使袁泽兰做事,直接把他束之高阁,不让他干活

就当个吉祥物供着。

大少爷袁泽兰非常爽快的直接辞官,而且他也察觉出大宣朝的摇摇欲坠,现在有几个大补丁在稳固着大宣朝。

袁泽兰很喜欢和红袖聊天,主要就是询问一下老三袁斌的情况。

“哦,老三现在开始养猪了?”

大少爷袁泽兰忍不住笑了起来,他都可以想象老三到底活得有多滋润。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顾及任何人的眼色。

红袖不说话,恭敬的站立,大少爷不问话,她就不会多说话。

袁泽兰又问了问孩子们的情况,然后就听红袖真诚的夸奖,两位小公子真的非常的懂事。

“哈哈哈……这个老三竟然还要让孩子哄……哈哈哈……”

大少爷袁泽兰开怀大笑,明明是一个非常粗俗的动作,但是在他做来却是那么的风流倜傥。

他似乎能够想象出来一个大男人躺在地上来回打滚,两个小朋友震惊的眼神,然后不得不去哄叔叔。

“主公说:走孩子的路,让他们无路可走。谁还不是从孩子的时候长大的,这点小心思琢磨透了~”

红袖真是觉得主公说的真的有道理,很以为然说道。

大少爷袁泽兰不行了,笑的肚子疼了。

为了这么好笑的事情,他决定再帮老三一个忙,派出府中的私兵护送银两和物品去南郡府。

而红袖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有了闲情逸致逛一逛西城。

~~~~~~~

京城西城是商人聚集地,不仅仅是有本国商人,也有一些‘异邦’商人。

异邦商人,只从长相还有穿衣打扮就能快速的分辨出来。

西城一直是乱糟糟,热热闹闹,卖什么的都有。

而现在最出名的当然是大食国的商人,带来了好多波斯美人。

“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白白的皮肤~金发碧眼的大美人喽~”

大食国的商人在大声的招呼着顾客,也是最活跃的摊子之一。

旁边天竺国的商人:“走一走,瞧一瞧看一看喽~香料,香喷喷的香料~”

“琉璃,漂亮的琉璃杯~”

“绯红色的珍珠~”

红袖还是第一次来西城,第一次看到这么混乱的场面,真是令人震惊的画面。

嘈杂的声音,热闹的拍卖声音,震耳欲聋。

还有不少的异邦商人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大宣朝官话,在讨价还价。

商人们买着昂贵的‘商品’,还有跟随商队而来的一些异邦人则会带一些特殊的小商品,主要是赚点丝绸。

在西城,丝绸要比金银更有受欢迎。

红袖面无表情的路过很多‘卖人’的摊位,很多摊位不仅是卖波斯美人,有的还会卖一些昆奴。

就是一些部落打赢了别的部落,战败者沦为奴隶,这种事情时常发生。

为了防止战败者卷土重来,把这些战败者卖给

人贩子(),卖到其他国家?()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可以说是一举双得的事情。

红袖看到西城的人口买卖,不得不承认,读书人骄傲的觉得大宣朝是天之上国,礼仪之邦,瞧不起异邦之人,其实也是有情可原。

红袖逛了一会儿,就来到了街道的边缘处,这里就是蹲守着非常多的异邦人。

小小的摊位上有的摆着几块石头,有人摆着了一些花花草草,甚至有的摆着一些种子。

“哦,这位美丽的姑娘~要不要看一看这个盆栽?它可是拥有着红彤彤的果实,可以当做观赏树~”

“大宣朝的人非常喜欢红色,而这个果实就是红彤彤的,多么的喜庆~”

一个说话非常溜的棕褐色头发,年轻的异邦商人阿里,凭着能说会道,他总是能将不值钱的东西卖出天价。

“这是什么果子?”红袖好奇的看着特殊的植物。

“哦,您的眼光可是真不错~这可是有名的狼果,据说可以毒死一头狼!”

“简直是杀人□□的必备品,当然这个狼果非常的昂贵,它是漂洋过海来的好东西~”

阿里开始天花乱坠的说,十句话里九句假,一句真。

这狼果确实是从其他国的商人那里得到了东西,只不过是真不值钱。

“我要了,多少银子?”

“千里迢迢……,两个千里迢迢。我才将狼果背到了大宣朝,这个是独份的好东西,所以一百匹丝绸……”

阿里是张嘴就还了一个大价格,没办法,漫天要价,可能就一把暴富了。

要知道丝绸运回阿里的国度,比黄金都要值钱。

“……”

红袖转头就走,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哦~别走啊,你再留一下。我讲价你可以也讲价呀……这可是独一份的好东西……”

阿里赶紧追着红袖,刚想拉她的袖子,就被两个侍卫用刀推开。

阿里立刻双手举得高高,他出来是准备赚钱的,买卖不在仁义在。

而且阿里真的是想赚钱,想成为他们那个国度的大商人,迎娶美丽的公主。

“最多五匹丝绸!”

“你再多加一点,五匹丝绸,我本来的路费都不止这些呀!”

阿里哭丧着脸,在不停的求饶。

“我想和你合作,我的主公非常喜欢‘特殊的种子’,比如粮食种子,蔬菜种子,水果种子,只要你能搞到我都用大价钱购买。

你想要的丝绸瓷器茶叶,我通通都可以跟你进行交换。”

红袖倒不是对阿里很有信心,只不过是广撒网。

她怕其他的商人不愿意做这份生意,嫌弃赚的少,那就用小商人,小商人为了赚更多的钱豁得出去。

阿里也是个精明的人,当然是满口答应了,现在答应提提价,至于以后做不做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那最少要十匹布,你还要交定金!”

阿里立刻占了上风,开始提出自

() 己的要求。

红袖可不傻,怎么可能交定金,小小的不知名的商人,没有任何信誉可言。

“五匹丝绸,外加一箱香皂。算是我给你的独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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