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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章 金线

“……我父母只要逮到时间,他俩绝对要打情骂俏,恨不得黏在一块儿,完全不考虑孩子的感受。”

忒斯特曾这样告诉自己,当时诺尔察觉到了一点真诚——对于疯修士来说格外罕有的真诚。

忒斯特真的无动于衷么?诺尔不太确定。

【……今天,我去看望了那个孩子。】

【他比其他刚被抓来的实验体乖顺很多,他在自己的鲜血中对我微笑。他完全不畏惧黑暗与死亡,他一定是属于安斯提思大人的天使……】

然后这孩子变成了疯修士,十几年来日复一日地狩猎着“安斯提思大人”的忠诚部下。诺尔心情复杂。

克里姆森合上书本,同一时间,系统弹窗沉默地悬在他的面前。

“哦,那片被诅咒的荒地,我有印象。”克里姆森戳了戳弹窗上的红点,“这多少该给个任务吧,喂?你好?”

系统依旧沉默。

窗外,日光渐渐明亮起来。克里姆森一把撕下了那页记录,纵身跳出窗外。诺尔抓紧他被风吹得起起伏伏的袍子,同样沉默不语。

……

“好吧,我算是知道为什么当时的巡查突然变严了。”

忒斯特忧郁地打着克里姆森的脑袋,并躲过克里姆森挠头顶的手指,“原来是这家伙私闯档案室,还蠢到破坏书本。”

这个时间点,太阳已经完全升了起来。

克里姆森随手买了点早餐,边吃边往记录中的地点走。诺尔和忒斯特仍坐在他的脑袋上,一个表情复杂,一个睡眼惺忪。

“克里姆森说不定会直接离开,这家伙对危险的直觉还不错。”忒斯特伸完懒腰,戳了戳发呆的诺尔,“你就这样跟他出来?”

“永恒教会傍晚才会去看皮尔,我给他的魔法能让他睡够大半天。”诺尔说,“比起在地牢里思考计划,我更想呼吸新鲜空气。”

“哦,好吧。”忒斯特随手薅了滴露水,抹了抹脸。可是风实在太过温暖,他的困意挥之不去。

克里姆森肯定打算去他的家看看,离这里好一段路呢。

忒斯特靠上诺尔的身体,再次闭上眼。诺尔的身体紧绷,那颗心脏飞快跳动。

其实对于自己准备好的戏剧来说,这个环节可有可无,忒斯特想。时间过去太久了,克里姆森不会找到任何信息,诺尔注定一无所获。

生命神殿和永恒教会,他们早就把一切都埋葬了。

兴许是附近街道的风太过熟悉,忒斯特短暂地梦见了从前。

他梦见自己顺着漫长的道路往家里走,路过形形色色面目模糊的人。他梦见没有脸的父亲和母亲,以及房屋里吵闹的兄弟姐妹。

他越走越近,能看院落里的葡萄藤和秋千,以及气派房屋的小小尖顶。原来院子里有秋千,他想。感谢永恒教会日复一日的魔法洗脑,他差点忘个一干二净。

扭曲的人影停在家门口,身形像波涛上的影子一样破碎。

“欢迎回家。”他的母亲说道,尽管他早已忘记她的声音。

她怀抱着小小的襁褓,他猜她在笑。

这是他曾经的财产,全部都是。从尖顶房子到家人,再到院子里摇摇晃晃的秋千。

忒斯特平静地看着梦中的幻影,他没有什么温暖的感想或感伤,只是下意识去掏兜里的金币。突然他意识到,那枚金币已经不在他这里了。

它现在深埋在诺尔的血肉之中——这是他现在的财产,他想,全部都是。

忒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尖顶房子的残骸。

房子烧得只剩漆黑框架,残骸被半人高的荒草埋没。院子里的秋千没有了,它早就被大火烧焦,在泥土之中腐烂。曾经挂有秋千的树则被砍倒,削成一个个长木桩——

它们支撑着五颗已经朽烂的头颅,立于院落中央。它们大小不一,四颗属于成人,一颗属于孩童,烂得仅剩白骨。

他们还在原来的位置呢,忒斯特冲他们挥挥手。

他的身边,诺尔汗毛倒竖,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

面前的景象固然可怖,更恐怖的是,这衰败的土地四周生

机勃勃——房屋左右的庭院干净整洁(),店铺热热闹闹。行人们匆匆路过荒地前方?()?『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对院落中的惨况熟视无睹。

这个院子就像整齐牙齿间唯一的空洞,所有人都装作看不见它。

克里姆森唔了声:“果然是这儿啊。”

这地方一看就有隐情。十几年后,玩家们尝试调查关于这座院落的一切,没找到任何相关的线索——周围的邻居通通不知道这家人的情况,明明有五颗头颅晾在街边,却没人知道他们是谁。

不过现在是十几年前,说不定还有人知道情况。

克里姆森左右瞧了瞧,敲开邻居家的门。很不幸,他得到的还是“不知道”、“不清楚”和“它们一直在那儿”。

于是他走得更远,试图询问一些上了年头的店铺。商人们的反应有趣得多——

知情者讳莫如深,要么只是抱歉地笑笑,只说那里不吉利。只有一个年近六十的老头指了指街道末尾:“你得问纺织婆婆,她不信神。”

那院子是整齐牙齿间唯一的空洞,而“纺织婆婆”嘴里恰巧只有一颗牙。

老太太干枯皱缩,老得像只怪物。她坐在一家极其狭窄的杂货店前,慢吞吞地纺着线。她脚边的篮子里,已然堆了十几个做好的线团。

老婆婆的听力似乎和她的视力一样差,克里姆森问了她足足五六遍,她才搞清楚问题内容,并确定他不是一只巨大的红头鹅。

“那家人啊……”

她慢腾腾地说,手上还不紧不慢地纺着线,“那家人都是邪.教徒,信仰不纯的邪恶者,家中藏了亵渎的东西……所以生命神殿把他们杀光了,烧干净了,大家都这么说……”

“您还记得他们的姓氏吗?或者成员名字?”克里姆森愉快地问。

果然他的神还是爱他的。这婆子太老了,感觉摔一下就得死,怪不得十几年后没这个人。

等回去了,他就把这些信息丢给永恒教会。胡编乱造会被发现,他可是在拿真相交差,必定能通过一切检测手段。

“弗拉玛家族……他们之前开了一家珠宝店,可爱的夫妻俩,很讨人喜欢……可他们都是装的,大家都这么说……”

老太太费力地回忆着,“名字……不记得名字,我想不起来。”

很好,足够了。弗拉玛家族的幸存者,漂亮的白魔鬼。话说回来,如果有确切年纪就更好了。

“您还记得他们的孩子吗?年龄就够了。”克里姆森的口气都温和了不少。

老婆婆停住了纺线的动作,她用几乎被眼皮盖没的眼睛看着他,皮肉间隙里只露出深色的瞳仁。

半晌,她才给出答案。

“我记得、我记得他们有四个孩子,四个可爱的孩子,我都见过呢……”

“我要年龄,夫人。”克里姆森重复,他当然知道有四个孩子,他不久前才见过最后那个。

“你的问题太多啦。”老婆婆咳嗽两声,“买一个线团吧,年轻人。”

好麻烦的老太太,克里姆森随手往她的篮子里丢了枚金轮:“够了吧?继续。”

老人盯着那枚金轮,朝阳下,它闪烁着迷人的光辉。

她在篮子底下摸索半天,掏出个小小的线团。

“四个孩子,”她说,“一个七岁进了永恒教会,被发现咯……然后人们发现他们一家都有问题,大家都这么说……”

“好啦,这是你的线团,年轻人。”

她手中的金线团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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