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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1st29

“……”

中午十一点,盛世大厦。

丁潇潇一手拎着药袋水果,一手拎着饭盒,还要腾出手发消息:【我到了,你下来拿一下吧。】

时间追溯到两个小时前,林洲让她帮忙买药,她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

陆南舒是因她受的伤,那晚要不是他带人及时赶到,藏在二楼的她不知道要面临什么,于情于理,她都该对人家的伤上心,要是他真因此脸上留了疤,丁潇潇这辈子也还不清了。

答应了帮忙买药,既然要送去盛世,不如再多用些心,准备一份营养餐。

从网上搜了教程,丁潇潇选了一个简单又好看的菜谱,有着多年与陆南舒饭搭子的经验,她深知他的喜恶,这人不挑食也不爱吃,饭量比她还小,给他做饭就像喂猫。

将做好的营养餐精致摆盘装入饭盒中,苹果热橙茶也煮好了,在柜子中挑挑选选,她选了个没用过的保温杯倒入,又塞进几片鲜橙做点缀。

一切准备就绪。

换好衣服,丁潇潇拎着东西出门,在小区门外看到新鲜的水果,又顺手买了几袋。在去盛世的路上,她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究竟是哪里怪呢?

【我马上下去!!】林洲给她回了消息。

没等多久,专属电梯打开,从里面跑出来一个高高帅帅的红发大学生,“学姐!”

丁潇潇将东西递给他,“你拿上去吧,我就不上去了。”

开玩笑,小白兔都送到嘴边了,还能让跑了吗?

林洲绝不放人,“来都来了,学姐上去坐坐呗。”

“你看你,来一趟还买了那么多东西,这不得亲自交到我哥手上啊。”说着,他抓着丁潇潇的手臂往电梯拖,“走走走,学姐拎这么多东西上去,我哥看到一定会感动的。”

“他一感动,心情就能好了,等他心情好了,就能乖乖涂药。”

丁潇潇被迫跟上他的步伐,几次想开口又被他喋喋不休挡回,她忽然发现,这人的嘴比她还能说。

“学姐,我哥的脸可全靠你来救了啊。”顺利进入电梯,林洲迅速按下楼层键,“他那张脸,我们都不敢碰的。”

丁潇潇干笑了几声,没好意思说她也不太敢碰,尤其是那天,她刚在医院把人给惹了,回去的路上一直没给她脸色,让原本就寒冷的冬日更加雪上加霜。

叮——

电梯打开。

快到下班时间了,办公区的氛围会相对轻松些。

见林家公子领了个姑娘进来,大家都借机偷瞄,因为林洲性子爽朗也不属于盛世老板,有胆子大的偶尔会和他玩笑,“林少爷这是脱单了?”

林洲挑眉看过去,对他比了个噤声手势,“这玩笑可不能乱开啊。”

他似意有所指,“让我哥听到就麻烦了。”

这话说的就有意思了。

眼看着两人进了陆总办公室,办公区的人开始交头接耳,“我没理解错他的意思吧?是陆总不让他谈恋爱?”

“不可能吧?”另一人压低声音道:“林家公子大学快毕业了吧,陆总也不是他亲哥,就算是亲哥、亲爹,也管不着大学生谈恋爱吧?”“那他是什么意思?”众人沉默,心中早有了猜测但又觉得不太可能,因为丁潇潇打扮的太像学生,看年纪和林洲差不多大,和那位风格实在不太搭。

直到,林洲单独出了办公室。

终于有人将这个不可能说了出来:“不会……那是陆总的女朋友吧?”

“……”

林洲只是负责送人进去,大白天的不需要灯泡来照明,所以把兔子推到虎嘴后,他很有眼力见的退场,还不忘关门。

陆南舒坐在办公桌后,身体微微后仰,看着丁潇潇手中的大包小包,他问:“你这是来看病号?”

丁潇潇恍然大悟。

她终于知道哪里奇怪了,她准备的这些东西,可不就是病号专配吗?就差手中束康乃馨了。

东西提久了有些沉,她走近放到陆南舒的办公桌上,小声回着:“我是来感谢你的。”

陆南舒唇角轻扯,淡淡接了句:“大可不必。”

性子是真的坏,难怪没人敢惹。

隐约知道他因何态度恶劣,丁潇潇眨了下眼,忽然凑近问:“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陆南舒背对阳光,瞳色在长睫的遮掩下颜色泛深,神性堕隐心思难测,就像是堕落人间的神明转化成恶魔,危险又迷人。他很平静反问:“我生什么气?”

“没有生气就好。”甩开脑海里乱七八糟的中二形容词,她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将面前的袋子一一打开。

粉红色猫耳多层保温盒,配卡通勺筷,摆到他面前。

胖胖的棕色小熊保温杯,带吸管配套小手杯,摆到他面前。

终于有了正常的透明盒,卡口贴了一张贴画,里面铺满了切好的各类水果,继续往他面前推。

很快,干净整齐用来摆放重要文件的桌面,被这些可可爱爱的饭具霸占,时光穿梭,就好似回到多年前的高中,丁潇潇每天提着这些大可爱敲开他的家门,“看——”

她举起新淘来的餐盒,雀跃展示着,“新餐盒!是不是比之前的还要好看!”

这么多年了,她的喜好风格还是那么执着。

“这些都是给你准备的。”丝毫没觉得,自己这些东西与这里格格不入,丁潇潇认真给陆南舒介绍着营养餐和热橙水,陆南舒静静听着,长睫垂落看着桌上的摆件,也不知听没听入耳中。

要不是两人的关系不合适,她真想伸手撩拨开他浓密的眼睫,凑过去问问他有没有听到她说话。

“这是给你买的药。”最后才将药袋拿出来,特意买了双份,还准备了一个小黄鸡药箱。

自作主张将小黄鸡药箱放到他的书架上,丁潇潇撕开另一份药盒,睁圆眼睛问他,“我可以帮你涂药吗?”

直接塞给他,他根本不用。

陆南舒终于抬睫看向她,“这才是你今天来的目的。”

丁潇潇不否认,“你要是好好涂药,我就不来了。”

陆南舒笑了,“管我做什么?”

本身就是很冷的性子,所以就算笑,浅淡的笑容也不会深入眼底,他散漫道:“留了疤,才能刊心刻骨。”

这是句没有主语的病句。

如果加入主语,意思就变成:留了疤,我才能刊心刻骨。

又或者是:留了疤,你才能刊心刻骨。

对上陆南舒冷幽幽的视线,丁潇潇更倾向后者,他想让她永远记着,他脸上有一道疤是因她而留,让她只要看到他,就能想起她对他的亏欠。

疯了吧。

丁潇潇皮肤上窜起几个冷疙瘩,她看得出,陆南舒不是在开玩笑。

“这么好看的脸,还是不要留疤了。”

低头准备着涂抹工具,她暗暗平复情绪,等再抬头,她已经恢复正常,犹豫问着:“那……我过去了?”

陆南舒的办公桌很大,只是摆在过分大的办公室内,看起来不显大。绕过办公桌,丁潇潇走到陆南舒的面前,她弯身靠近看了看他额前的伤,竟感觉比之前更严重,至今没结痂。

他对自己是真的狠。

丁潇潇看着都替他可惜。

正值中午,是太阳最强烈的时候,阳光透过落地窗挥洒入室,刺激的人有些睁不开眼睛。陆南舒背对着阳光还好,可苦了丁潇潇,调换了几个位置都无法遮蔽阳光,恨不得把脸贴到陆南舒身上。

“我受不了了。”丢掉棉签,丁潇潇跑去窗边拉了下纱帘,眼睛总算舒服了。

为了防止伤口恶化感染,她重新给他贴上纱布,因为没经验,她贴的有些不好看,重新剪了一块修剪齐整,确定四四方方美观好看,才又重新贴回他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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