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整整三年的学费。就是这样大的差距。她手上的名牌表,每周都换不一样的,就像接送她上下学的,目不暇接的名车。
是啊。
裴黎和他。
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为什么对她抱有期许呢?
普通人都不愿和他交朋友,更别提她那种高高在上的富家人。大概是因为她帮助了他吧,她只是……只是好心办了坏事,让他遭受了更多的羞辱。
但这不是她的错。
江翊就着这足以杀死他尊严的羞耻,一步步走进去,当着所有人的面。
他把衣服递还给她。
“我没有用自己的洗衣粉。”他涨红了削瘦苍白的面颊,“我借了邻居家的洗衣液,很干净,牌子货,一点也不劣质。我把衣服洗了三遍。”但,“如果你要丢掉的话……随便你。”
说完,他不敢看她的表情,快步离开了。直到回到自己的班上,在座位上趴了一会儿,他想起还没有和她道谢……可她想见到他吗?她身边的人,她只会同她们一起笑话他罢了!
原以为这件事之后,他和她不会再有交集。可下周,裴黎在校门口把他叫住,她懒散地靠着车门发呆,让她的司机递给他一个纸袋,纸袋里,是一件崭新的校裤,非常符合他的尺码。
“为、为什么?”他问。
“你应该穿得体面点。”
他既感到被打击、被嫌弃,又不想辜负她残忍的好意:“谢谢你。我不能收。我会自己买一件新的校裤。”
“拿着!”裴黎抢过纸袋,不由分说地塞进他手上。江翊僵硬地蜷着手指,被她强硬地掰开,他没有反抗,他不敢,他害怕,她手腕上那只银色的表,冰冷的昂贵,他怕误碰到了。
他这么穷。
他这么脏。
他不配。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自认充当裴黎的消遣。就像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所说的,裴黎越和他来往,那些纨绔子弟越气急败坏,裴黎不过是不喜欢他们罢了。他是沾了他们的光。可怎么会对裴黎不动心呢?她就那样出现,发着光,照亮了他苦闷的高中生涯。
只是他没想到,他所惶恐、甚至畏惧的那块银色腕表,准确的说,那支百达斐丽鹦鹉螺,有一天会以一种另类的方式同他接触。那是在一间昏暗荒僻的杂物间里,他被人恶意锁在里面,从而连累了她。那是江翊第一次哭,他倔强地背过身去,对裴黎说,我不喜欢你,你不要再跟我来往了。
裴黎把重心放在前半句,那时她家财万贯,美貌也值得骄傲,世界都对她敞开大门,没想到在穷困潦倒的资助生这儿吃了闭门羹!她气急败坏地把他摁在墙上,去吻他,吓得江翊脸色惨白,但很快就红透了。他的泪还挂在眼角,被她的掌心摁得湿乎乎的。
他不敢反抗,是这样么?或者说,他不愿意反抗。总之他被吻得嘴角黏连着银丝,那是他的第一次,他的初吻,他说。裴黎舔着唇说我不是吗?接着,她的手,那双没有干过任何粗活的,养尊处优的手,从他的下巴,到脖颈、锁骨,到平坦的胸膛和小腹,落在他的校服裤缝上,指尖慢条斯理地划过去。他险些彻底缴械投降,可她在这时候,轻声说了一句,真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