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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番外七

大约是运动后的激素分泌作祟,也或许只是单纯的爱他。

“我有没有告诉你,启光和至珍的尿布都是我换的?”陈修泽回忆着过往,慢慢说,“母亲一直在生孩子,身体差,夜间就由我照顾启光和至珍……照顾启光的时候,我年龄还小些,力气也小,只知道夜间弟弟哭了要给他冲些奶粉和米糊喝,等喂饱了他,拍睡了,我再继续睡。有时候,一晚上要醒两次,喂上两次。”

方清芷惊讶:“小孩子饿得这样快?”

“大约因为他们个头小小,胃也小,”陈修泽笑,提到弟弟妹妹,他这个做兄长的,难免带了些骄傲,“至珍要乖很多,夜里只需喂一次奶,凌晨醒得早,再喂一次。她从小就身体结实,喝的奶粉也要比启光多。”

方清芷说:“那等到永诚出生的时候,启光和至珍就能帮你的忙了——大约不需要你再频繁照顾。”

陈修泽微微摇头:“那时母亲也病了,我也要一同分担。”

方清芷默然。

“尽管医生讲她的生病与生孩子无关系,但怎么能没有关系呢?”陈修泽叹息,“那时街道上有养小猫小金鱼的,生育太多,也有可能死去,更何况是人……可父亲和母亲似乎并不知道这点,他们只想要孩子,越多越好。大约家中也穷,孩子么,等小的出生,大的也能赚钱养家糊口,总会一个接一个地成长起来。”

他所提到的这些,落在方清芷耳朵中,是不曾听过的、不可思议的想法。她不知该讲些什么,只用力,再度搂紧陈修泽。

陈修泽的肌肉很结实,他这些年一直保持着优越的身材和体型,饮食上也同样,喜食牛肉。因为腿的残疾,他愈发在意旁人对他的外貌看法。

“我一直认为,生育太多是令母亲过早过世的原因。倘若她没有生下这么多孩子,或许身体不会坏得那样快,”陈修泽低头,看方清芷,缓声,“所以我想,我们有没有孩子都不要紧。若是你喜欢小孩子,我们也可以只孕育一个方一一——你若失嫌冷清,将来启光或者永诚生了,我们也可以再过继一个。”

方清芷说:“陈修泽。”

“嗯?”陈修泽低头,他将耳朵贴近妻子,凝神,“什么?”

方清芷抬头,亲了他一口。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大哥,”方清芷说,“非常好。”

陈修泽笑了,抚摸着方清芷的头发。

“那清芷呢?”陈修泽问,“清芷为什么不同父母一起睡?”

方清芷闭上眼,依靠他:“……嗯,大约是某晚撞见父母在’打架’,将我吓哭……之后,父母就给我单独一个小床。”

陈修泽忍着笑,他说:“那看来,或许我们应当吸取教训,将来等方一一大些,也另外为它分一个床。”

方清芷说:“还是我们约束好自己更治本。”

“治本?”陈修泽大拇指摩挲着她脸颊软肉,“若是真治本,那还不如,等方一一还在清芷肚子里时,就多进去同它打招呼,好让方一一早早适应,知道她父母亲如此是恩爱,是父亲愉悦母亲也愉悦的一大乐事……”

他越讲,方清芷越羞,两个人斗嘴打趣一阵,才互相贴靠着沉沉睡去。

真好似一对泥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陈修泽睡梦中,朦胧里好似再度回到童年时期——

是简陋的房子,浓密的皮革和胶水的气息。

在起初,陈家的境况还没有那般糟糕。

陈父生得高大威猛,又长得一张俊脸,俘获一众芳心。他吃苦能干,做事情也勤快,哪怕是做这种低廉的手艺活,也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净利落。

也是靠着这一张脸和好身材,再加这稳妥又细心的性格,才成功将陈母娶回家中。

陈修泽对父母过往的爱情并不甚了解,但也知,当初二人结合全因双方皆一见钟情。陈父英俊沉默,陈母又娇俏温柔,两个生活在街巷里的穷苦人,就此结为夫妻,用低廉的价格认真置办酒水和饭菜,亲手做了喜饼,就这样简单地拜天地结为夫妻。

陈修泽是长子。

出生在父母结婚的两年后。

他出生的时候,陈父的生意还算不错。

陈父长相不错,干活也仔细,回头的客人也多。陈修泽有记忆以来,便是在这几间窄窄的房子中,看着父母来来去去做工干活,母亲的肚子一天天鼓起来,忽然,他就多了一个哇哇大哭不停的弟弟。

陈启光的名字是陈修泽抓来的。

陈修泽的名字则是之前在庙里求来的,但那位师父在不久后圆寂,无法再去求个名字。

父亲为小儿子取了好多个名字,团成纸团,唤陈修泽过来拈一个。陈父很满意陈修泽的性格脾气,只想着第二个儿子也要同长子一般,因而也要长子选一个。

陈修泽抓到“启光”两个字。

但陈启光并不若陈父的期待。

陈启光哭声响亮,夜半哭闹时能惊动邻居,吃得偏偏又不多,饿得快,要陈修泽和父母轮流起来喂奶。陈修泽没什么想法——他那时还是个小孩子,能有什么想法?父母语重心长讲,他是哥哥,要照顾好弟弟,陈修泽便听进去了。

他才四五岁,就开始做大哥。

大哥不是那般容易做的,照顾弟弟,冲奶粉喂奶粉仅仅是家常便饭;父母亲忙着店里的生意,陈修泽就要多花些心思在拉扯弟弟身上。陈修泽自己还是个孩子,就已经开始趴在陈启光的床前,教他念,哥哥,爸爸,妈妈;陈启光刚学会走路,陈修泽比父母还高兴,他拉着陈启光跑,骄傲极了。

然后至珍就出生了。

有了照顾陈启光的经验,陈修泽照顾陈至珍更加得心应手。那时候的陈修泽已经开始上学读书,“至珍”这个名字也是他取的,最珍贵的宝贝。父母都很满意这个名字,也更加放心地让陈修泽帮忙照顾小妹妹——

不是父母撒手不管,儿女多,多得不仅仅是吃饭的嘴,将来读书上学,样样都需要钱。陈修泽穿过的衣服,再给陈启光穿,陈启光穿完,还有陈至珍。

小孩子的衣服是没有性别的,就这样轮流着穿,烂了就再裁块儿布片缝上去,一件件衣服磨得柔软,又有五彩补丁的斑斓。

等至珍再大些,永诚又出生了。

永诚。

取这个名字的时候,陈修泽正因陈启光撒谎而伤心。

几个弟弟妹妹都是陈修泽带大,尤其是陈启光,陈修泽对自己手足感情非同一般,因而,在发觉陈启光偷偷拿了家中钱时,愈发难过。

后来才知,陈启光那时偷了钱,是给陈修泽去买生日的蛋糕。

陈修泽很少庆祝自己生日。

无论如何,陈修泽只希望自己的这个小弟弟能够心地善良,永远保持一颗赤诚之心,不要撒谎。

陈永诚。

那时候母亲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父亲又带了温慧宁到家。母亲病倒后,原本已经渐渐捉襟见肘的家庭更加岌岌可危,陈修泽连上下课都要跑着来跑着去,只为了能节省些时间,照顾弟弟妹妹,给母亲熬药。

有天夜里跑得着急,只觉得脚一痛,陈修泽只当鞋底磨薄了、踩到石子,并未放在心上,只匆匆忙忙地疾跑回家做饭、照顾弟弟妹妹。

夜里睡觉前,才觉掌心钻心地痛,他脱下鞋,看到原来是深深地扎了根铁钉进去,穿透鞋底,已经扎入他的脚。

往后一周,陈修泽走路都一跛一拐。

同学们取笑他跛子,陈修泽也不在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脚伤,只需休息一段时间便好。

但陈修泽却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一周后,他这条伤腿竟真的被横梁重重砸断——

他真的成了一个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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