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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 > 分卷阅读240

分卷阅读240

杨秋瑾站在圈舍前,看到那些皮毛灰色、白色、麻色等等颜色不一,又十分担小的兔子,看到人来后到处乱跑,或者挤成一窝的活力模样,伸手指着一只皮毛白色的兔子,对管理兔子的一位职工说:“帮我抓那只兔子吧,今晚我要带它回去做菜。”

身为养殖场的职工,就有这好点处,想吃肉了,随时都可以从养殖场里现抓现买,价钱肉票都比一般人优惠,要是没有肉票,也可以用比普通价钱贵一倍的价钱买走,这算他们养殖场对职工的福利。

杨秋瑾坐月子那段时间,李秀娥基本把家里的肉票都花光了,她现在买兔子,只能用双倍的价钱买。

活兔在副食店的价钱大约六毛钱一斤,杨秋瑾抓得这只兔子大约六斤,花了七块钱,拿绳索绑着就拎回家里。

陈胜青回到家里,看到院子里有只兔子,明白杨秋瑾这是要改善伙食,正打算拿刀杀兔子,不知道去哪玩的陈天佑,领着王松月跟王松阳两姐弟,一身汗得跑回来。

王松月瞧见地上被绳子捆住的白色兔子,可怜巴巴在挣扎,心有不忍的问:“陈叔叔,你们要吃这只兔子吗?”

陈胜青嗯了一声,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蹲在院子角落磨着刀:“你杨姨带回来的,晚上你跟松阳就在我们家吃饭吧。”

王松阳眼睛一亮,“好啊陈叔叔,要杀兔子是吧,我帮你按住它的脑袋,你好放血,免得弄脏兔子皮。”

兔子在这个年代,全身都是宝,不仅肉能吃,皮还能刮下来,用硝炮制晒干后,兔皮能制成鞋袜、手套、护膝、帽子等等,冬季穿戴着十分暖和。

边疆许多猎人借到兔子,基本都会剐掉兔子皮进行炮制,然后留着自己用,或者拿去副食店去卖,一张完好的兔子皮,能卖不少价钱。

为了能卖一个好价钱,通常他们杀兔子的时候,手法都很干净利落,最大程度的避免兔子血洒在皮毛上,破坏皮毛美感,从而价钱降低,陈胜青也是如此。

自从杨秋瑾随军以来,他们家一年要吃不少兔子,有些是在养殖场买的,有些是自己打猎的,弄回家的兔子,基本都是陈胜青在剐皮炮制,晒干以后由杨秋瑾制成鞋袜手套等等。

今天这兔子皮毛纯白,陈胜青一眼就想到给小女儿,把这兔子皮好好的剐下来进行炮制,等晒干以后,让杨秋瑾给女儿制个手套鞋袜或者帽子什么的,既好看,又保暖。

王松月一听是杨秋瑾带回来的兔子,明白这只兔子是在劫难逃,她抿了抿嘴说:“陈叔叔,我就不吃了,你们吃吧,我先回去了。”

陈天佑看出她的不对劲,跟着她走到王家院子里,问她:“你怎么了?”

王松月叹着气说:“我说了你也不会理解,我就是觉得那只兔子很可怜,想着它即将成为餐盘上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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