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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 > 分卷阅读114

分卷阅读114

时间快进入秋季,边疆生长的白桦树、胡杨树叶子都在慢慢变颜色,远远望去,不多的树木叶子大部分是绿的,少部分是黄的,偶尔还能看见几颗红红的枫叶树,行走在荒凉的戈壁滩中,望着这样的美景,还是让人心旷神怡。

也不知道是杨秋瑾运气不好,还是时候不对,她带着三条狗在戈壁滩转了许久,只猎到了两只不大的兔子,还不够三条狗塞牙。

她决定往北方向的天山群山下的草原行进,务必多打些兔子,喂饱三条狗,还要打些存货给自己打打牙祭。

一人三狗,沿着北方向行走了大约两个小时,荒凉的戈壁滩渐渐变成了郁郁葱葱,长满水草树木的山谷草原。

路过一条从雪山上分流下来,流水潺潺的小溪,杨秋瑾停下来,让马喝水吃草。

她站在溪边,双手捧一把清凉的雪水洗把脸。

闪电则带着黑豹、黑虎四处跑一圈,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猛兽毒蛇,还有隐藏在草丛里的危险,确定没有猛兽的气息以后,这才跑到杨秋瑾的身边,低头喝水,伸出舌头喘着气稍做休息。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风吹过草丛沙沙作响,树木长在很遥远的地方,听不见蝉鸣,整个草原十分安静。

杨秋瑾站在小溪边,望着远处巍峨的天山群山,感受着草原的凉风吹拂着脸颊,忽然觉得没有丈夫孩子在身边,就带着狗子马儿在身边,日子是那么的惬意自由。

她在原地站了不到三分钟,看见闪电两只狗耳朵竖了起来,同时黑豹、黑虎两只幼犬同样竖起了耳朵,听着附近的动静,这代表附近有猎物。

杨秋瑾朝着它们看得方向看去,除了半腿多深的杂草,她没看见任何猎物。

她把背上背得步、枪拿下来,闪电已经领着两只半大的狗子,匍匐着身子,动作轻微地向前移动。

杨秋瑾端着枪,慢慢地跟在它们身后,三狗一人移动了大约五十米,草丛里忽然跳出两只兔子出来,朝不同方向飞速跑开,显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动静,受到了惊吓。

“汪!”闪电叫了一声,黑虎、黑豹似乎接受到它的命令,两条狗向着右侧奔跑的兔子飞速追了过去。

而闪电叫完以后,朝左边飞速的跑去。

杨秋瑾手里端着枪,不知道该跟谁好,正犹豫不决的时候,闪电已经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速度快如闪电的追上左边奔逃的兔子,一口咬到兔子的后颈子,在野兔发出惨叫的声音中,咬着兔子快速跑到杨秋瑾面前。

杨秋瑾从它嘴里取下野兔子,拎着兔子耳朵凑在面前看了看,这只野兔是灰色的皮毛,长得挺肥,大约有五六斤左右,颈部被咬伤出了点血,其他都是好好的,正在她手里拼命挣扎。

野兔奔跑的速度很快,能一气蹿跳出去十几米远,而已经退役,看似年迈的闪电,却能快速追上它,还能确保不咬死野兔,那不是一般的厉害!

前几天杨秋瑾带它去戈壁滩打猎时,突然奇想,看能不能留活兔子做种,在养殖场养些兔子卖。

养殖场现在杂草不缺,兔子也不需要吃什么饲料,有些萝卜青菜就能养活,而且兔子繁殖能力强,一对兔子一年能生好几窝小兔子,养兔子怕是要比养其他牲畜好养活。

当时她随口对闪电一说,让它抓兔子的时候记得留活口,没想到闪电竟然真的记住了。

它也太聪明了吧!

难怪陈胜青说它是功勋犬,就它这个智商,杨秋瑾估摸着都能赶上五六岁的小孩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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