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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干了这一碗散发着自由芬芳的酒,下

第311章 干了这一碗散发着自由芬芳的酒,下船!拿捏兰芳!

金山卫码头,

一艘武装商船满载离开,船舱内塞满茶叶饼,其馀的都是金子。???? ?9??H????.C??M ????

甲板上的海盗们心情不错,这一趟赚的很可观。

只要能够安全抵达马尼拉,他们就可以过上大半年潇洒的日子,在酒馆和女支馆里挥霍人生。

后面,还跟着2艘略小一些的海船。

上面载着王神仙和他的几百号丫鬟帮工水手,还有全部身家财产。

临行前,他也购买了大批的茶叶,瓷器,丝绸。主要是比携带银子更划算,去了一倒手就是更多的银子。

……

「老爷,咱们的船舱干嘛替这些夷商装货。」

一名水手凑过来,低声抱怨道。

「到了海外,多个朋友多条路。再说了,咱们船上有他们的货,万一遇上事~」

水手焕然大悟:

「他们就不会甩掉我们!」

「嘿嘿。你小子还有点头脑。」

王神仙走到甲板中间,大声吆喝道:

「老爷我不会亏待你们,去了兰芳咱们买个大庄园,多置地,再买点土着。这日子,可比在大清国舒坦多了。我保证你们不会后悔。」

「谢谢老爷。」

冬季季风是偏北风,正好顺风。比来时的船速快太多了,可谓船如奔马。

不过,海浪也逐渐变大。

王神仙带头,一群人呕吐的死去活来。

航海从来都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何况这是18世纪。

……

王神仙脸色蜡黄,吐的走路发飘。

他感觉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揉搓自己的胃!直到到胆水都吐的淋漓至尽。

「老爷,胡乱吃点吧?」

「我吃不下。」

水手叹了一口气,将食物放下,关上门。

他们都是奔着过好日子的想法跟着王神仙这个主子到海外闯荡。

王神仙有钱,有势,还会拉拢人心。这段时间把底下的人都笼络的不错,忠心基本合格。

船舱内,

又抬出来一具丫鬟的尸体,也没有什麽安葬仪式,就这麽扔进了海里。

只要出海,船上就必定会死人,只不过是数目多少而已。极端情况下生还率甚至不足3成。

热衷于航海的欧洲王室之间流行着一个说法:

将一船货物从广州运到欧洲所需付出的成本是——近半数的货物不同程度损坏率丶帆船十分之一的使用寿命以及15%~20%的船员生命~

高风险,高死亡率,高收益!

三高事业!

……

王神仙将茶叶在嘴里嚼着,满脑子就一个信念:

坚持住,活下去!

只要到了南洋就可以过上安心放心的日子,远离大清国这帮吃人的猛兽。

想到这里,他又默默的对李郁表达了一遍感谢。

「陛下还是宽仁的,讲旧情的!」

「他甚至愿意给自己颁发了通关文牒,以及官方的身份证明,一份是吴国的,一份是大清朝两江总督的。」

说出去都让人觉得搞笑,太灵活了。

在南洋,一份加盖了大清朝两江总督大印的文书很可能更有市场!毕竟,大清国名声更大,吴国还名声不显。

航线没有太靠近海岸线,因为担心遭遇清廷福建水师的拦截!

沿途也没有补给,藉助偏北风一口气抵达了马尼拉港。

头戴船型盔的伊比利亚火枪手,站在港口注视着这些商人。税务官带着几名士兵,一名通事收取税银。

……

史密斯和马尼拉官方的关系不错,甚至和「留着加长加粗版八字胡」的税务官勾肩搭背。

王神仙注意到了一个细微的动作。

史密斯似乎将一锭黄灿灿的东西塞进了他斜挎着的帆布公文袋内。

伊比利亚人在马尼拉的统治已超过200年。

他们在帕西河畔修筑了雄伟的王城,以高大的中世纪样式的石头城墙和宽深的壕沟为城池提供防御。

城内有总督府,有教堂,有广场,有歌剧院,有仓库,有医院,有居住区丶兵营和花园。

王神仙直愣愣的望着方正气派的建筑群,心中的一堵墙轰然倒塌了。

原来,所谓的蛮夷并不是朝廷所描述的那样虚弱丶穷鄙。

泊位上的风帆炮舰丶港口高处的炮台,还有这座森严的王城,背后所蕴藏的武力是强悍的。

天朝上国的观念或许是错的!

……

当晚,

在酒馆喝酒时,他借着酒意打探道:

「史密斯先生,伊比利亚人已经彻底掌握了南洋吗?」

「不不不。」史密斯随手拿起3块火腿摆在桌面,「总督大人仅仅征服了北部的吕宋群岛,中间的米沙鄢群岛,南边的棉兰老岛依旧没有征服。更不要说整个南洋了。」

他又压低声音补充道:

「伊比利亚没有足够的士兵在每一个岛屿驻军,所以他们任命各部落首领为领主,土着民唯一的义务是定期向总督府交纳税赋。」

「假如,他们抗税呢?」

「总督大人会派兵,联合周边的领主将他们~」史密斯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咔!」

……

5日后,

出清了船舱内的大部分货物,水手们也痛饮酒水丶新鲜蔬果,还有各式美味。

当然,也没忘了光顾那些诱人的女支馆。

在史密斯的盛情邀请下,王神仙也尝了一下洋荤,评价很不美好。

这让他在接下来很长时间内都庆幸自己从江南带来了丫鬟。

同时赞美陛下,让他去兰芳。而不是马尼拉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殖民地城市。

王神仙以他混迹大清官场的阅历,早就瞧出来了史密斯和马尼拉总督府的关系很不错。

他没有猜错,总督府参股了史密斯的生意!

2成!

这很符合伊比利亚殖民者的一贯作风,只要金银,其他什麽都无所谓。统治的深度丶方式都不重要!

这一点,撒克逊帝国明显不一样,他们的殖民统治更加精细化。

……

按照约定,史密斯一行继续护送王神仙的2艘海船抵达了兰芳。

这是一块多雨丶矿产丰富的土地。

踏上土地的一瞬间,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会是又飘回大清朝了吧?

码头上。

到处是留着辫子丶穿着长衫的人,见面先作揖:

「吃了吗?」

王神仙扶着船舷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觉得这个世界太踏马的魔幻了。

世界这麽大,外面的风景很精彩!

他冲进船舱,打开了一瓶珍藏的花雕酒哐哐倒了两碗。

端到甲板上,豪迈的递给史密斯:

「老史,干一碗。」

「for what?」

「为了自由!」

俩人一碰,咕嘟嘟喝掉。

18世纪的航海人就是这麽野性,不喝水只喝酒,醉醺醺的征服海洋。

「老王,这酒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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