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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章 茅草屋演唱会MVP

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瑞秋·克维斯本就紧张,脚下一个踉跄就向前扑倒。

赵传薪视力好,并且已经习惯了屋里的黑暗,影影绰绰的能看见她,下意识的伸手接了一下。

但是此时他比较无力,没撑住,瑞秋·克维斯便倒在了他的怀里。

茅草屋里只能听见两人的呼吸声。

过了好一会儿,赵传薪终于开口:「你给我压麻筋了姐姐,起开好麽?」

说来奇怪,瑞秋·克维斯此时能看清了,她挣扎起身。

「哎呀,我不是有意的。」

「哦,我懂,我都懂。」

「你懂什麽?」

瑞秋·克维斯很久没有施展她撩男人的招式了。

赵传薪大煞风景:「我懂这里很黑,而你是真瞎。」

「你……」

风灯被点亮,照出了瑞秋·克维斯嗔怒的脸。

赵传薪似笑非笑:「你来这里做什麽?不会是迷路了吧?」

瑞秋·克维斯已经完全恢复了镇定:「我当然是来找班杰明的,这麽晚他还不回去。」

「哦。」赵传薪心如磐石,脸上更是古井无波:「他不在,你可以走了。」

瑞秋·克维斯脸上闪过愠怒。

她在旁边的蒲团上坐下,露出了久违的小女儿作态:「我偏不走了。」

赵传薪依旧面无表情:「那行,晚上我搂你睡。」

「呸。」瑞秋·克维斯下意识的玩起了欲擒故纵那一套:「你想的美。」

欲拒还迎。

「那真可惜,我不想了,你可以走了。」

「……」

这是个什麽玩意儿!

瑞秋·克维斯没走。

她撩了撩额前的乱发:「你的身体怎麽样了?」

「比拉屎从来不脱裤子的人稍微强点,但不多。」

「真恶心。」

「呵呵。」

瑞秋·克维斯穿着长裙,坐在蒲团上的时候,双腿并拢放在一旁,这个女人很会演一种贤淑范,偏偏又极懂得利用女人的优势撩拨男人达成某些目的。

只是屡屡在赵传薪这里吃瘪。

她看着赵传薪的脸,说:「这里的夜里好安静啊,比北塔里敦还安静。」

赵传薪挑了挑眉:「你认真的吗?没听见附近抑扬顿挫的哼哼声吗?难道你以为那是森林的动物发情的叫声?」

瑞秋·克维斯抱着双膝,白了一眼:「下流。」

见赵传薪笑而不语。

她又说:「对了,班杰明去哪了?我还以为他在你这里。」

感情才想起儿子。

赵传薪说:「我让他去找基希伐木去了,一会儿就直接回去了。」

瑞秋·克维斯抿了抿嘴说:「你之前说我唱歌好听,我再唱一次,你听听有没有进步。」

赵传薪算是看出来了。

这个女人不太想走。

他无所谓道:「行啊,洗耳恭听。」

瑞秋·克维斯开口,唱的还是那首赵传薪交给他的凯尔特风格的《savage daughter》。

声音不大,但她的声线很特别,这首歌在这种安静的夜里格外空灵。

正常来说,夜里赵传薪听歌,听着听着就会瞌睡。

可瑞秋·克维斯的歌声却让他起鸡皮疙瘩,愈发的清醒。。

「唔唔唔……」后面的吟唱更加空灵。

赵传薪听的倒抽一口凉气。

这或许就是许多人喜欢去现场听演唱会的原因。

太震撼了。

没有任何配乐,却叫她还原了这首歌的灵魂。

歌很短,她唱完,眨巴眨巴眼看赵传薪:「怎麽样?」

赵传薪很认真的想了想:「底气不足,音调不准,气息不足,过于依赖喉咙发力,胸腔没有打开共鸣,导致后半段有破音出现……」

瑞秋·克维斯越听,脸色越黑。

自从赵传薪说她有唱歌的天赋后,她就经常练习。

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喜欢和赵传薪待在一起,也不知道为何会因为赵传薪的夸赞激励她多了个爱好。

赵传薪见她脸色很难看,又加了一句:「当然,这些都是我的问题,而你唱的很好。」

「……」瑞秋·克维斯真想一巴掌拍死他。

该死的,说话能别大喘气吗?

她顺水推舟说:「那你唱我听听。」

「好啊。」赵传薪开口:「恐龙抗狼抗狼抗,恐龙抗狼抗狼抗……」

瑞秋·克维斯瞠目结舌:「你……」

她无法描述,无法呼吸。

虽然瑞秋·克维斯唱的好极了,但这次茅草屋演唱会的MVP属于赵传薪。

赵传薪自己呼哧呼哧的先笑了起来,他从垫子上爬起,靠在柜子上,披上大衣,说:「我祖上可是云南的,云南怒江的。」

瑞秋·克维斯没好气:「你就不能正经些,好好给我唱一首?」

赵传薪伸手:「琴来!」

手里便多了一把吉他。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s……」

一开口就是应景。

他很虚,声音失去了往常的力量感,但瑞秋·克维斯却觉得别有一番味道。

此时的赵传薪对她来说更加真实。

不是那个被人叫作战神的男人,也不是那个身家亿万的富豪。

一首《Thw sound of silence》,在安静的夜里缓缓流淌。

令人觉得祥和,内心舒适,好像经过洗涤一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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