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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这麽搞到底谁尴尬呢?

周志兴看见面无表情的审判长进来后便开始紧张了,虽然说事到临头需放胆,但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紧张。

压力太大了,身边的所有人都不看好他的维权行为。

以至于站起来欢迎审判长的时候周志兴差点腿软了,还好身边的老唐一把将其扶住。

「不要怕,没什麽害怕的。"老唐看着台上的审判长道:「基本上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赢了。」

「我,我不怕啊?赢了?这就赢了?」周志兴在一边满脸呆滞道。

律师确实不能给当事人承诺案件的结果,但是这会儿了,老唐不会管那些,因为他真的认为案子已经赢了。

两天前,他这边收到了分局那边的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就是这份答辩状和材料,让老唐有了八十分的自信。

然后他今天看到了这位审判长后便有了剩下的十分自信。

无他,这个审判长,还是几个月前做出一审判决的那位法官.

说起来好像太巧了,但这就是现实,员额制度下法官就是不多,相比之下行政庭的法官更少就算是一年后来起诉,遇到同一个法官老唐都不觉得意外。

本来差的那十分被这位法官给补上了,老唐决定一会儿说的更激进点,反正这位法官是当时的亲历者。

他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了,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还有九十分,全靠对手的抬举「你安心看着吧,把心放在肚子里,就当看个过场动画了。」

不得不说,一个知名的大律师,而且说话从来都是一个唾沫一个坑的大律师,在你面前风轻云淡的告诉你,案子已经赢了。

那种自信会感染身边的所有人最起码现在,周志兴感觉自己一下子不紧张了,唐方镜给他的感觉真的太自信了,

对面,于念东和小刘律师不时地抬头看看,对面这个唐方镜又来那一手,桌上还是什麽东西都没有。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书记员宣读完了法庭纪律,上面坐着的审判长孙宗浩开口道:「现在开庭。」

还是按照流程,双方先进行陈述,老唐站起来正准备宣读起诉状呢,上面的孙宗浩再次说道:「原告这边除了起诉状上的意见外,还有别的意见吗?」

这一句话让心情平静下去的周志兴又紧张了,情况不对啊,为什麽法官会这麽说,都不让人读起诉状了?

对面的老于和小刘都有点错愣,他们开庭的经验少,并不知道这种情况代表着什麽。

只能模糊的想,不让对方多发表言论,这应该是对他们这边有利吧.

旁听席上,周志兴的妻子和邻居都在紧张中,也就是胆子小,不然都想站起来问为什麽不让陈述了。

然而,老唐闻言脸上闪过一丝笑容,回道:「没有。」

」好,请被告进行陈述。」

老唐随即坐下,看着更加轻松,他也懒得给其他人解释,审判长这麽说一般是代表着要节省时间。

就本案而言,这里面的含义就很深了,老唐这边是觉得,合议庭,甚至于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已经对这个案子有了一些看法。

被告这边,老于开始宣读答辩状,很快就念完了,无非就是说重新调查后发现,周志兴的言论确实存在寻畔滋事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合法,证据确凿云云」下面请原告开始举证。」审判长孙宗浩看向了唐方镜。

老唐随即开始说道:「证据一,三份财务报表—」

他这边的证据和当初没什麽区别,证据还是那些证据,

但是多出来一份新的证据。

「证据四,我方当事人向权威部门实名举报记录,以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回覆记录,证明他并没有寻畔滋事的故意,而是基于实际证据,确实认为可能存在行贿行为,实行公民的监督权。」

审判长孙宗浩看了看,随即开口道:「实名举报有没有给回覆呢?「

周志兴闻言开口道:「还没有给过书面的回覆,但是之前相关部门给我做过一次电话回覆,说举报材料已经收到了,暂时无法查明。」」

确实有过这麽一个电话回覆,其实这种电话回覆是很正常的,毕竟你是做的实名举报,而且是走邮寄方式。

所以那边收到材料后必须要给一个答覆,说你的举报材料我们收到了,然后现在初步调查是个什麽情况。

孙宗浩低头记录了一下,随即道:「原告这边还有什麽要补充的吗?」

老唐摇摇头道:「没了。」

没办法,周志兴接到过电话,但是他的手机却没有开自动录音,所以只是有那个通话记录,没有具体内容。

当时据周志兴说自己接到电话唯唯诺诺,人家说暂时无法查明他也没问什麽,就几句话然后就挂了电话。

对此老唐并不在意,无法查明也是一个态度,最起码没有直接说你的举报事实不存在。

关于这个证据是否拿出来,也和周志兴确认过,毕竟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麽。

对面,于念东开始质证,事实上当初收到传票和证据材料的时候,他们局领导看着那材料差点就懵逼了。

这个周志兴不声不响地居然搞了实名举报但是他们这边也没办法,林城毕竟还是林城,是汉东的一个设区的市,不可能说分局这边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更不用说那个唐方镜还是全网知名的大网红。

首先,对于证据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我方已经询问过物业公司管理人员,

其可以证明这些财务报表不是他们使用的报表。」

」对于证据二,微信群聊天截图—」

很快到了关键点证据四。

'对于证据四的真实性合法性均认可,关联性不予认可,林城市交警部门的纪律检查部门已经进行过调查,并且出具了相关的调查报告,证明不存在任何的受贿行为。「

质证完了,于念东这边开始举证,他质证时候的那些观点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

证据一,物业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等等三人的证人证言以及现在所使用的审批单样本,其与原告出具的审批单格式不一致,所以原告方出具的审批单真实性存疑。「

」证据二,林城市交警支队纪律检查部门做出的关于舆情核实报告,证明并不存在任何的受贿行为。」

」证据三微信聊天群截图

几份证据,只有前面两个是新拿出来的,上次一审时候,出具调查报告的是区里的交警部门,

而这次则是市里的部门。

算的上是对老唐上次言论的一个回应,你不是说自己调查自己的行为不合法吗,那好了,这次上级部门出具了调查报告,你怎麽说」请原告开始质证。」

老唐这边不知道什麽时候已经从包里掏出了两份材料,这会笑了笑开口道:「审判长,我请求出具一份新的证据来进行质证。」

」不过这份新证据其实也是旧证据,算起来并不新。」

啥玩意?原本绷着的审判长孙宗浩听到这话顿时有点绷不住了,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之前老周的心情。

这个唐方镜,当庭搞什麽新证据,这不是纯粹.

而且,什麽叫新证据其实也是日证据?

看了看对面的于念东,孙宗浩开口道:「你先出具看看。「

老于和小刘两人对视一眼,他们也是透过法考的,都知道一点,当庭提交新证据,其实已经过了举证期限,审判长完全可以认为你这个证据无效。

所以很多人看电影电视剧,那些律师当庭拿出新证据,把对方律师辩的哑口无言然后赢了案子的,那都是在胡扯。

你拿出新证据来,第一个找你麻烦的是审判长。

不为什麽,对方律师都反应不过来,你指望上面稳坐钓鱼台的审判长一下子反应过来?

谁知道你这证据是不是真的,万一错了,那判决出现问题,以后可能会被追究责任的。

份判决出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搞突然袭击的律师,基本上都被审判长讨厌,比如老唐。

尽管孙宗浩这边早已经对案件有了看法,但他也同样想好了,唐方镜拿出证据来,就直接认定无效。

老唐这边不慌不忙,确实当庭提交新证据容易被愁,但如果这个证据真的不能再真呢?

他将手中两份材料举起来,笑道:「审判长,这就是我的新证据,是上次在本院一审中被告方出具的昌山区交警部门报案材料。」

」好,然后旁边这份,则是这次出具的调查报告。

那好,大家现在看看,是不是很相似啊,几乎可以说就是沿用了当初的报案材料,并没有重新作出调查。」

「当然,如果被告觉得有必要,那可以申请司法监定,看看相似度有多少。」

他都不知道对方咋搞的,说是重新做出来的调查报告,结果稍微细看一下就能看出来,分明就是之前的材料。

这是明摆着不把法院当人看啊。

所以他老唐肯定要把这个挑破了,都不需要多说什麽,静静地看着就行。

材料被拿到了审判长手里,随即老孙的脸色就变得更黑了,以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来,里面的调查内容,还是和之前一样..

也就是说应该没有重新调查过这什麽意思,老孙都已经不想去琢磨了,关键上次这个案子也是他审的!

简直是杀人诛心!

随即两份材料被拿到了老于手中,老于这边也是头皮发麻,他自然是知道这些情况的,原本还以为对方不会发现,结果—.

但他没办法,报告是上级部门做出来的,他又能咋样,只能拿着上来当证据。

老孙开口了:「被告,你这边有什麽话说?需不需要申请司法监定?」

老于看向了身边的小刘,两人对视一眼,终于小刘勉强开口道:「没,没有话说,不需要申请监定。「」

这现在只能说对比之后很相似,法院自由裁量,要是真的申请司法监定了,万一搞出来个相似度多少的结论,那咋办.

一旦被曝光出去,那林城这边相关部门就不用想了,等着开始被调查吧老孙随即道:「好了,原告继续质证。

老唐接着说道:「关于舆情报告,我方也由此进行实名举报,证据四可以证明,而现在的回覆是无法查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类似的情况调查应当以领导调查原则为主,所以在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回覆说无法查明的情况下,被告所说的,我方当事人捏造事实,寻滋事的行为明显证据不足。」

他不会将矛头对准相关部门,最起码现在不会,法院庭审中,只说和案子有关的事,你说其他的法官也管不了。

『另外,物业公司的证人证言并不认可,因为本身这个案子和物业公司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其公司管理人员的证人证言无法确认真伪。」

'至于审批单样式,当初我方当事人捡到的审批单是七个月前的,而物业拿出来的审批单是现在使用的。」

现在的审批单是这种格式,七个月前的并不一定是,而且两种审批单其实格式差距并不大。」

这个质证听起来有种强词夺理的感觉,毕竟一般来说很少有公司会对这种报表格式进行随便修改的,根本没必要。

但是,出具审批单的是物业公司,行贿行为针对的也是物业公司,那麽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这麽说了。

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你这种证据就是不可信。

怎麽才能证明,拿出七个月前使用的审批单来就行,上面的时间一定要明确,那证明力度就很大了。

按道理很容易能拿出来的,但是物业没有拿出来,反倒是拿了现在用的,这里面就有的琢磨了。

老孙低头看了看,随即道: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意见。「

老唐开始侃侃而谈,他要一次解决问题。

核心意见就是,你们拿出来的两个新证据都不行,而我们这边实名举报过,没有结果,所以你们说我们在造谣,在捏造事实寻畔滋事,明显证据不足。

至于为什麽上级部门会说无法查明,那你们自己去问,反正人家就是这麽回覆的,也没给书面回覆。

旁边的周志兴看着老唐在那里各种言论,已经激动的无以复加,他万万没想到,这次感觉自己这边好像占了绝对上风!

单单是那个实名举报就能直接压死对方了,当初唐律师让他去举报,他居然还犹豫了,真的想扇自己两巴掌.

都说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律师也是如此,像老唐这种人,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比如王大爷那个事,他实在没有任何办法,才会在庭审中玩技巧。

但那是没办法的办法,如同走钢丝一样,如果没有那个灵光一现,基本上案子输定了。

正常庭审,都是谋定而后动,在之前就把该收集的证据都收集到,把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然后庭审中逐一应对,稳扎稳打来赢下案件。

」所以就是说,你们拿着和之前一样的材料,就可以重新作出十天的拘留是吧?"老唐笑容依旧平和,但是话里的意思却极其诛心。

对面的于念东真的是不知道怎麽回答了,这怎麽说?

说我们没仔细看?还是说仔细看了没发现?

怎麽想都不对,只能在那里沉默着不说话,我不说话总行了吧。

他只是一个工作人员,这会儿不说话没事,顶多输官司,但要是说了什麽不该说的,可能就得背锅了。

老唐几次询问都没有结果后,上面的老孙开口道:「好了,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还没有没有要补充的?」

这时候老于和小刘又活了,表示没有补充的。

「那本案暂时休庭,择期宣判。」

没有当庭宣判,看来又是一个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子,老唐拎起手提包,转身道:「走吧。

一边的周志兴赶忙跟上。

于念东和小刘对视一眼,脸上满是苦笑,这种事真的麻烦,还是赶紧回去汇报吧,反正和他们没关系,顶多被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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