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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画自己喜欢的人,就像我刚刚说过的那个……莫迪尼阿里!他就经常画自己喜欢的人,还曾给一位恋人画过16幅裸体素描。包括他最有名的那幅被拍卖到十亿高价的《侧卧的裸女》,就有传闻说,那画里的人是他当时喜欢的女子。”

听到这,闻星皱了下眉,显然沈流云与卓钰彦口中的那位意大利画家相比,简直有些小巫见大巫,沈流云画的不过是风景画。

似乎是注意到闻星面色不佳,卓钰彦不由得开了个玩笑:“怎么,沈流云也画了你的裸/体画?”

闻星摇了摇头,“不是,他画的是风景画。”

这听起来有些奇怪,卓钰彦不由得多问了一句:“对着你画风景画吗?”

“嗯。”闻星点头并补充,“而且他没有承认在画我。我问过他一次,他说不是。”

卓钰彦咂舌,“居然还有这样的事。这就是天才跟我们凡人的区别吗?我还从没见过谁画风景是对着人画的。”

闻星说得不算仔细,故意隐去最重要的一部分,或许是因为那部分在他心底暂且存疑,又或许是因为那部分他暂且不想让好友知晓,生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不过,照你这么来说……”卓钰彦一边思考一边晃着手里的银叉子,突然得出一个结论,手腕一挑,用叉子指向闻星,“你岂不是沈流云的灵感缪斯吗!”

“灵感缪斯”这四个字使闻星心中一震,宛如一道惊雷砸在他的心上。

这个词对闻星而言,不算陌生,因为沈流云自己也曾有所提及,还不止一次。

沈流云说的是:“闻星,你是我的缪斯。”

闻星此刻回忆起,还能将沈流云说这话时,唇角上扬的幅度和眼神里包含的愉悦也一并想起,那样的眼神如同秋日里照在满地落叶上的一样,金灿灿的。

不过就连这句话,闻星都已经许久没听过,那样的眼神更是少能从沈流云身上见到,跟今年好似被蒙上了一层灰的秋日一样,回忆里灿烂的眼神也渐渐黯淡。

说了这么多,卓钰彦没忍住问出藏在他心底已久的疑问:“其实我一直很好奇,闻星,你到底为什么喜欢沈流云?”

纵然沈流云优秀如斯,名利双收,又拥有极盛的容颜,但本不应该对闻星具有吸引力。

凭卓钰彦的了解,自己这个发小爱好单一,行为守旧,曾经所有的衣物、生活用品都出自母亲之手,母亲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用什么,对任何颜色和款式都没有表现出特殊的偏好。也因此穿了很多年又土又丑的衣服,直到跟沈流云在一起,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

简单来说,世界上绝大部分人喜欢且认为好看的东西, 对闻星并不具备吸引力。他很难对一件事物产生浓厚的兴趣,卓钰彦这么多年只见过他对两样东西感兴趣,一是钢琴,二是沈流云。前者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后者则像是不知缘由的一时兴起。

卓钰彦还没等到闻星的答案,就被领导打来的一通加班电话叫走。他以光速消灭完甜品,再仰头一饮而尽那杯焦糖玛奇朵,匆匆赶回去加班了,走之前脸上被一种混杂了世界末日般颓丧的沉沉暮气所覆盖。

看着卓钰彦那样的表情,闻星觉得自己没过多久就会在微信上收到来自对方的疯狂吐槽,一半是对高强度工作的深深怨气,一半是对烦人领导以及甲方的连环输出,最后再以一句“我下个月就辞职,再也不上这破班”来作为结尾。

与卓钰彦相比,闻星要幸运得多,虽然同样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但自由度很高,即便跟同事偶有摩擦,大体上仍然算是称心如意。

所以,即便是沈流云希望他放弃这份工作,他也不想依言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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