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1987我的年代 > 第241章 ,镇住余淑恒,最後的莫西干人(求订阅!)

第241章 ,镇住余淑恒,最後的莫西干人(求订阅!)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麽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乾。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麽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丶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丶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异:「这麽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麽就买什麽,

看上什麽就有什麽,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麽多年,几乎没有人件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麽有骨气,就是这麽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麽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像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

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麽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麽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麽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麽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麽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麽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麽样的人?能培养出这麽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00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乾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

Ps:求订阅!求月票!

今天不得劲,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三四次了,唔-—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