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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白骨观 >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又去明先雪的院子。

方丈一进门,就看到满园花团锦簇,金奴银仆,再也不是从前门庭冷落的样子。

在门廊的阴影下,站立着一个美丽绝伦的少年,其容颜之盛,令人难以分辨其雌雄,正是狐子七。

狐子七见到方丈,微微欠身行礼,声音清亮而悦耳:“小七见过方丈。”

方丈微微颔首,回以微笑:“许久不见。”

狐子七听到这几个字,似有些意外,嘴角泛起微笑:“原来方丈认得我。”

“自然。”方丈微微笑着,“相国寺乃是一方神圣净土,妖邪之气难以侵蚀。因此,能在此地自由出入的精怪寥寥无几,唯有那些灵气纯净、无恶业缠身的妖精,方能做到。我观你的修为,约莫已有一千年之久。身为妖精,在千年的修行过程中,你能始终恪守本心,不染恶业,不惹孽债,这甚至比凡人修正果还要难。我对阁下,早已心怀钦佩之情。”

狐子七知道方丈不会歧视自己是妖精,却没想到方丈会对自己有这么高的赞誉,不觉有些意外,只笑道:“我一只山野间的小狐狸,能造什么孽呢?”话音一顿,狐子七又笑道,“只我杀过鸡,不知算不算恶业?”

方丈平和地说道:“杀生固然在佛法中被视为一种业障,然而万物皆有生存之道。你所为之事,既是生存所需,又无过度之嫌,便不算是作孽。”

狐子七忽而想起明先雪对杀生的辩解:无意杀生、自卫急迫、以自然法养生取食,此等杀业则属无大过之行。

看来,明先雪是从方丈这儿学得了恶业的定义,从而开始了他这钻空子的大开杀戒啊。

狐子七眼珠转了转,开口问道:“我听说,如果是自卫杀人,也不算恶业?”

方丈闻言,微微点头,回答道:“确实如此。天道讲究因果缘起,若遇险恶之境,为护己身或他人的性命而行诛戮之举,此亦合乎佛法之义。”

狐子七便忍不住问道:“既然这样,王妃三番两次要加害公子雪,而公子雪为求自保,不得已而反击,乃至取其性命,此又当作何论处?是否亦算作恶行呢?”

方丈听这话,猝然一惊,只觉得狐子七的话简直是颠倒人伦、逆天而行了,然而转念一想,狐子七是狐狸,不通人伦道德,会说这话也不奇怪。方丈这才缓下脸色,说道:“无论是出于任何缘故,以子弑母,都是天理不容的大罪。”

狐子七听闻方丈之言,难以置信地问道:“可是,公子雪并非王妃所亲生,这怎能也算作母子天伦呢?”

方丈解释道:“世间之母子,并非仅限于血缘相连。在伦理之道中,嫡母与子女之间同样存在母子情义。王妃虽非公子雪之生母,但既已成为其嫡母,公子雪便应对其尽孝顺尊敬之礼。此乃人间伦理之常道,亦是天地所倡导之孝道。”

狐子七只想:凡人真癫。

方丈见狐子七满脸不理解,笑道:“你是狐,不懂这个,也是寻常。只是先雪和你不一样,他从小饱读圣贤书,人品也是一等一的,从不生这样的想法,你多和他学学,也就能知道了。”

狐子七真是一腔话不知该从何说起,只笑笑,说:“方丈可真信得过公子雪。害他的人通通死的死伤的伤,只有他碰不得的王妃还安然无恙,您倒从不怀疑是他下的手?”

方丈神色庄重,缓缓说道:“那些加害先雪的人,皆是因自身之恶业而自食其果,此乃天理循环,因果报应。先雪身上毫无恶业,道心澄澈如明镜,他的清白无需置疑。若连我这样的修行之人都不能信任他,那世间又有何人能给予他公正与理解呢?”

狐子七看着方丈如此大义凛然,淡淡一笑,却问道:“万一……我是说万一,如果公子雪真的作恶了,您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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