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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 神棍(十)

没有凄厉的哭声,也没有纸钱燃烧时刺鼻的味道,周围的一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褪色。

墙漆斑驳脱落,掉了一半的窗户在风的吹拂下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院子的墙倒了一半……不再是之前看到的精致小洋房,眼前只有一片荒凉破乱的村庄,在血月中,透着无际的恐怖。

有人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晚上十点五十七分,在这个时间左右,幻界里的场景发生了变化,村子里的景象完全变了,刚刚房间里还说话哭嚎的人,刚刚还在小洋房外走动的人,全都消失了,一切似乎都变成了这个村子该有的样子。

圆明和清虚两人相视一眼,当机立断决定去后山的坟场,那里极有可能存在自己想要知道的讯息。

*****

幻界里的变化,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

那个时间点,宋辰几人都呆在房间里,当时负责守夜的人是朱樱和项成龙,在眼睁睁看着自己居住的房子变成一个四处漏风的破屋,身下的床,身上盖着的被子都变得腐朽破败时,第一时间就叫醒了宋辰和黑四提,好在这种情况下,两人也睡的不熟,很快就醒过来,并且看清了周围环境的变化。

“守着别动。”

这个幻界实在是太诡异了

出于谨慎,黑四提依旧维持之前的计划,今天晚上他们都得待在这个房间里,哪儿都不能去,他们的实力对于这个级别的恐怖来说,实在不值一提。

显然在场的几人也很有自知之明,四个人就这样,坐着守了整整一宿,未知的恐惧才是最让人害怕的东西,他们都担心随时可能出现的鬼怪。

宋辰就不一样了,他心大,坐着睡了一宿,好在四人互相背对着,倒也没被人发现。

等到天亮的时候,其余三人的神情都有些憔悴,不过都是修行者,加上还有一些丹药补剂,很快就恢复了精神。

幻界里的第一个晚上,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吃饭了。”

在天际出现第一抹霞光的时候,村子里的场景恢复成了他们刚进入幻界时的样子,石墙瓦顶,结实的木床和还算保暖的棉被,门外还有一个敲门喊他们去吃早饭的老头。

虽然知道这是在某个大恐怖控制的幻界之中,所谓的白天黑夜完全由他操控,可看到太阳,感受着光亮的环境,黑四提等人还是忍不住放松了一些。

大家准备趁天亮的这点时间里,去打探一些消息。

门外的老头佝偻着背,看到几人从房间里出来,浑浊的眼珠直勾勾地盯着他们来回移动,看的人头皮发麻。

昨天傍晚简单的交流中,黑四提已经从老头口中套出了一些消息。

比如发丧的那户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人家,很多年前就已经搬到城里住了,只有他家孩子放假的时候,会回山村住一段时间,再从他们程家亲戚那儿买点土鸡土鸭之类的农产品回去。

三公一家到底有多少钱大家也都不清

楚,他靠什么赚钱,大家就更不知道了,反正他有钱手又松,程家的族人都很巴结他,因此虽然他们一家早早就不住在村子里了,却依旧很有威望。

至于刚进入幻界时质问他们的那个中年男人是程家村的村长,论辈份,他还得喊三公一声堂伯。

三公家就一个独苗苗,听说还很会念书,可惜命不好,生了场大病死了,夫妻俩把儿子的尸体带回乡,按照乡里的旧俗下葬。

这些是黑四提他们目前知道的所有消息。

他们现在也算是帮三公家干活的人,所以三餐都去三公家里解决,出门准备过去的时候,宋辰又见到了住在隔壁的那个小姑娘。

不同于昨天,此时她的眉眼间多了些许忧愁。

“桃儿,家里的情况就这样,你三叔家愿意给二十万,都够在镇上给你弟买一套房了。”

她家的院子里坐着一个佝偻着背的男人,手里拿着根烟枪,吧嗒吧嗒抽着自制的土烟,眉眼间的皱纹,比田间的沟壑还深。

“就当爸妈对不住你,你向来都是个懂事的孩子,这件事也就说出去难听了些,其实咱们家也没什么损失,你再想想……”

男人絮絮叨叨,脊背越来越弯,都不敢抬头对上女孩的眼睛。

文桃儿又是羞愤,又是难过,对上宋辰的视线,咬着下唇冲回了房间。

她不知道刚刚那些话外人听到了多少,他们是不是正在笑话她家。

黑四提他们记挂着赶去小洋房和其他人汇合交换线索,倒没注意到隔壁这座院子里发生的事,唯独宋辰因为昨天晚上的一面之缘,分过去一些注意力,也听清了刚刚那个老头的话。

三叔?是不是死了儿子的那个男人?

三公三婆有什么事求助他们家,还愿意为此花二十万?什么事说出去难听?

宋辰回过头,看向文桃儿进去的那间屋子,明明是白天,可门后好像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一般,完全看不到屋里的景象……

*****

三公家准备的早餐很丰盛,面、粥、包子、馒头花样很多,不过宋辰他们都只拿着做了做样子,并没有真的吃下去。

幻界之中的食物,谁知道原形都是什么东西,可能是蛆虫,可能是腐肉,,总归都是修行者,几顿不吃也饿不死。

饭后,黑四提他们准备去找林祐他们询问情况,林祐是灵能局派来的灵体期高人,昨晚上黑四提他们都守在原地不敢轻易走动,但那些灵体期的修行者绝对不可能坐以待毙。

夜晚是最危险的时刻,也是最能探寻到真相的时刻。

同样是出自灵能局的灵能者,在幻界里,大家本能地信服林祐他们这些前辈的安排。

不过就在出发前,宋辰提出了想要单独行动的想法。

“黑哥你知道的,我有保命的办法。”

对上宋辰坚定的目光,黑四提想要劝说的话收了回去。

对方能在半步血衣手下撑这么久,说他没有什么本

事,谁都不信,黑四提觉得,应该是宋辰那个不靠谱的长辈教了他一些特殊的手段。

但这个幻界显然比宋辰之前面对的那个半步血衣更可怕,对付半步血衣有用的手段,未必能对付那个隐藏着的血衣厉鬼。

可宋辰的态度很坚持,黑四提只能让步。

想了想,黑四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瓷瓶。

“拿着,或许有用。”

家里批发的黑狗血,他来之前,他爸和他爷爷给了他很多。

宋辰也不和他客气,接过那瓶千年黑狗妖血放进口袋里,然后和大部队分开,径直往后山走去。

刚刚在小洋房吃早饭的时候,他从三姑六婆的八卦中,听到了文桃儿的名字。

比如三公家死去的那个儿子喜欢文桃儿,可文家穷,文桃儿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没念完,小学三年级后就在家里帮忙干活,这样的姑娘,有钱的三公家根本就看不上。

八婆们凑在一起嬉笑嘲讽文家那个闺女,少了一步冲天的机会,因为三公家的儿子死了。

“死了才好,活着的时候看不上,没准现在三公愿意给她这个机会了呢。”

当时有一个婆娘,意味深长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宋辰想到了一个封建腐朽的习俗——冥婚。

文桃儿,或许真的是整个故事的关键。

*****

虽然昨晚上因为父母的谈话不愉快,早上又闹了一场,可吃完早饭,文桃儿还是乖乖出现在了后山,捡柴火,割猪草,瘦小的肩膀上扛了高高一摞,深秋的季节,双脚一浅一深踩在泥里,额头已然布满了薄汗。

等将柴火搬回家,将猪草收拾好喂完家禽家畜,她还得去地里帮忙,一整天下来,几乎没有什么闲暇的时间。

不仅文桃儿这样,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女孩儿,几乎都是这么长大的。

文家穷,加上文姓在村里是小姓,平日里挨欺负也没人管,这也因此养成了一家人唯唯诺诺的性格。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日子都这么艰难了,为什么不离开程家村,去外面打工。

可这样的日子,文家父母已经过了大半辈子了,他们怯懦惯了,根本不会想着改变,对他们来说,山下未知的世界,可能比现在生活的这个村子还要恐怖。

从小到大,他们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自己的孩子,教他们忍,教他们学会吃苦耐劳,于是孩子又成了另一个他们。

在文桃儿的心中,固然也向往外头没见过的世界,可她依然单纯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其实很正常,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身边同龄的女孩,都没念过什么书,她自己也只念了三年书,因为山里的小学学生太少撤教学点了,所有孩子只能去山下的小学念书。

文家只有一辆自行车,山路崎岖,下山一趟起码要四五个小时,家里人不可能来回送她上下学,可要是靠双脚走路上下山,恐怕一整天都耗在走路上了。

于是文桃儿连小学文

凭都没有,就停止了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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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二手彩电能接收到几个频道,偶尔看到电视里打扮的光鲜亮丽,聪明又大方的女孩儿,文桃儿也会羡慕,可爸妈说的对,这就是命,人家出生在富裕的家庭里,就注定成为比她优秀的人。

后来文桃儿的弟弟也到了念书的年纪,父母咬了咬牙,卖掉了家里一头猪,然后花钱让弟弟念了可以住宿的学校,每个礼拜,她爸都会骑着自行车下山接儿子回家,到了第二个礼拜的礼拜一一大早又送儿子去念书,每次弟弟考了一个好成绩,就是全家人最开心的日子。

文桃儿也不觉得爸妈那么做有什么不对,村子里大家的日子都是这么过的,女儿就是不如儿子重要。

她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要孝敬父母,友爱弟弟,她要知足常乐,做一个好女儿,将来再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直到昨天晚上,父母和她说了那样的话后,她忽然升起了一丝不甘。

爸妈和她说,三叔家看上她了,想要让她和光宗结冥婚。

文桃儿知道程光宗喜欢她,虽然他不常住在山里,可寒暑假总要回来一趟,祭拜爷爷奶奶,见一见老家的亲戚,每当那时候,他总会来找她,带着他从城里买的漂亮发夹,一些她很少吃到的零食。

可惜三叔三婶不喜欢她,文桃儿也知道,自己和程光宗是不般配的,因为程光宗是高中生,将来很有可能考上大学,而她只是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村姑。

程光宗喜欢她,可能因为她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可他将来会遇到许许多多比她长得还要好看的女孩。

文家二老自卑式的教育好歹告诉了文桃儿一个有点道理的道理,那就是不要好高骛远。

如果真的能嫁给程光宗,那确实是个好婚事,因为程家有钱,程光宗家的小洋房是村里最气派的,她要是成了程光宗的媳妇,将来她的孩子就可以去城里念书,女孩儿也可以。

但事实是,三叔三叔看不上她这样的儿媳妇,她最大的可能,就是嫁给村里的军子,建设他们这样的小子,这些同龄的男孩大多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听说现在在厂里上班,每个月也能挣个四五千,在文桃儿看来,这已经是很不错的对象了。

她今年已经十六了,村里姑娘少,加上文家是小姓,和村里沾亲带故的人家不多,同村上门提亲的还真不少,文桃儿觉得,不论她爸妈挑中了哪一个,她都不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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