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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带着庄园系统去古代 > 分卷阅读265

分卷阅读265

十医护返回驻地,向大将军樊哙回禀此行的经过。

小郎君的刀伤药是好的,小郎君的望远筒也是好的,甚至小郎君即将要驯养的战马肯定也是好的,但是放牧——

还是交给小郎君吧。

樊伉来时带了将近七百民夫和匠人,两百甲士,再加上武阜留下的五百甲士,这个小小的营地就有将近一千五百人,勉强称得上一个小部落。

若是旁的人,带着这一千多人口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开疆辟土,光是一千多人口的吃喝都要愁死,可樊伉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粮食和御寒用的毛皮,保证营地的基本生存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但樊伉是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尽管如此,他还是让人在黑水边上开辟了数百亩田地出来,种上粮食,万一以后和巨魔兄的交易或是庄园系统出了问题,他们这一千多号人也不至于饿死。

安顿下来之后,他就带着有经验的牧人漫山遍野地去套野马。

论起战马,阿拉伯马和印度卷耳马都名声在外,但因为地域原因这两种马以现在的樊伉而言都难以获取,而且这两种马都是温血马,皆不耐寒,并不适应汉朝的地理气候,相反匈奴人用的蒙古马虽然其貌不扬,骑乘体验略差,但吃苦耐劳,生命力顽强,体魄强健,是最适应在寒冷地带上作战的军马,并不比其他的名贵马种差。

来汶山之前,驻守雁门的周勃想方设法从匈奴手里夺取了几匹未阉割的蒙古马给他,这几匹马如今也被他带到汶山,被当成种马精心伺侯着,等到合适的时机再进行配种繁育,如果能和巨魔兄卖给他的战马看得上眼就更好了,说不定能培育出更优质量的良马。

汶山的日子比起长安时自然是艰苦的,这边气候寒冷干燥,昼夜温差大,饮食也不习惯,刚开始的那几个月樊伉很是吃了些苦,整个人肉眼可见地迅速消瘦下去,无名成日到处替他寻摸些吃的用的,时常给他开些小灶,如此过了好几个月,才渐渐适应。

相比起樊伉的辛苦,大黑和阿秃这两只倒像是掉进了乐园里。每天阿秃带着大黑跟着牧人外出去放牧,不仅能帮忙驱马赶羊,遇到危险的时候比如碰到鬣狗狼群,阿秃一只龙就能将它们驱赶到老远的地方再不敢靠近。

附近有些羌人部落见樊伉这里人数不多,却占据着最好的水草肥田,十分富裕的模样,本来还有些不怀好意的想法,见到阿秃驱赶猎杀狼群时的凶残模样,顿时什么想法都没了。

另一个掉进福窝的就是无名兄了。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樊伉就发现相比起荣华富贵,无名似乎更向往自由自在洒脱的生活。

脱离了长安这座牢笼,无名就像是落在岸边久涸的鱼儿终于滑入大海一般,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每天带着两小只在外面野疯了,要不是营地里还有个樊伉,只怕一人两只压根都不记得回来。

系统商城有一种苜蓿,生命力强,生长快,耐寒耐贫,还能防治水土,樊伉命人在河滩和荒坡上都洒下了这种苜蓿草的种籽,这段时日苜蓿草长成了,漫山遍野都是这种三叶四叶的牧草,吸引不了少牛羚野马光顾,偶尔也能碰到非常不错的野马。

比如眼前的这匹。

大汉本土的野马大多都是河曲马,体型粗壮,肩宽惊人,哪怕是樊哙这样的大长腿骑上去,也像是在劈一字马,尤其在没有合适舒适的马鞍问世之前,能爬上河曲马的马背并坐稳都算是骑术了得,更别提骑着这种马上战场,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所以河曲马比起骑乘更适合做挽马。

但眼前的这匹野马则明显不同。

体型比起普通的野马要高大许多,深褐色的毛发,优雅而精致的头,机敏的耳朵,胸廓深长,肌肉发达匀称,四只蹄足及附在上方的毛发则是亮红色的,奔跑起来的时候,仿佛蹄下生火,十分神骏。

就连一向对人对物十分冷淡的无名看到这匹野马也不由精神一振。

“好马!待我套来给你当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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