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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同时在N个狗血文里扮演路人甲 >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7

“这个裴朝礼实在太过分了。”那可是手机, 刚刚医生也说了,正是因为是手机是硬物才会砸这样,但凡他换成本书换成个枕头林初珩也不至于流血。

“今天他必须跟你道歉!”沈青禾怒而转身, 就要去找人。

林初珩赶紧叫住他:“明商舟已经去了,他说话管用, 你现在去说不定他都处理好了, 去了也是白去。”

明商舟把他送过来后, 说了句回去处理裴朝礼的事让他们在这里等他, 就走了,到现在也有十几分钟,应该快回来了。

沈青禾停下脚步,想了想林初珩说的也有道理,更何况他现在不想再看到裴朝礼,光是提起都气得不行。

抬眼看到林初珩头上流血的伤口, 眉头皱得更紧了。

“好了, 这几天注意伤口不要动到水,防止感染发炎。”护士小姐姐叮嘱完, 这才拿着工具离开。

“对不起林管家,”人刚走,沈青禾又开口道歉:“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受伤。”

要不是他执意要去拿回那本书,裴朝礼也不会砸手机,林初珩就不会受伤,看到手机砸在林初珩脑袋时,他心脏差点停止,他宁愿受伤的是他自己。

林初珩叹了口气,“好啦,你也别一直道歉,我都说没事了,你看这不是好好的吗?”

突然林初珩想起了什么,“对了,刚刚我受伤时,是不是有人喊我的名字或者喊林老师了?”

沈青禾认真的回想了一下,“好像没有?”当时事发突然,房间内乱成一团,他的注意力全在林初珩身上,“我没注意到。”

没有吗?难道真的是他幻听了?

林初珩用手机屏幕看了看自己脑袋,另一边用手拨弄着头上的碎发,伤口是在右边脑袋上,伤口不算大,护士只给他消毒没贴纱布,完全看不出来脑袋受伤,不影响颜值。

正看着,突然沈青禾抓起他正在弄头发的手,移到伤口附近:“伤口在这里。”

皮肤的温度和触感在两人的指尖缠绕,林初珩拿着手机的手攥得更紧了,此时他也才发现他和沈青禾的距离过于靠近了,他的脸差那么一点就能触碰到沈青禾的胸膛。

林初珩不太习惯跟人这么亲密的接触,可是沈青禾的动作太过自然,就好像朋友之间自然的拿起他的手那般,他现在反应太大反而显得自己矫情了。

林初珩眨了眨眼,保持淡定:“好的,我看到了。”接着不动声色的收回自己的手。

沈青禾也跟着弯了弯唇,握了一下手指尖还能感受到林初珩掌心的余温,他在林初珩旁边坐下,“有时候喜欢一个人这种事也挺奇怪的。”

林初珩:?

林初珩没明白他的意思,怎么突然讲起感情了?

“夏桉说的没错,我是喜欢暗恋过明商舟,时间还不长。”沈青禾继续道。

他和明商舟在英国爱丁堡大学认识的。那时他刚出国留学,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不熟悉的学校,加上他这个人很慢热,从来不会主动与人打交道,也不知道怎么和人交往,因此没什么朋友,英国所有的一切都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然后他遇到了明商舟,从美国到英国来的交换生,正好住他隔壁宿舍,两人又都是中国的,自然而然的就互相照顾了一下。

说是照顾其实大多数都是明商舟在照顾他,有什么事都会叫上他,带着他融入英国大学的生活,融入他的朋友圈,因为明商舟他也慢慢适应了英国的生活,还交了不少的朋友。

所以就算明商舟半年后回美国了,他依旧能在英国混得风生水起,快乐的渡过四年的留学生活。

林初珩听着他娓娓道来的故事,懂了,沈青禾把他当倾听者了。可能是他帮了沈青禾一次,沈青禾把他当朋友了,也可能是沈青禾正好想说说心里话,而他刚好在,沈青禾才跟他说。

不管哪样,他想说林初珩也不打扰他,就安静的听着。

“其实回国之前我还去美国找过他一次,可惜他太忙了,我连面都没见上,再之后我就回国了,算起来我和他也有四五年没见了。”

“奇怪的是,我今天再见到他,已经没有当初那种心动的感觉了。”他顿了顿:“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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