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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娇惯

季骞是职业篮球运动员,他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格外看重。

因为一无所有,只有这样一副骨架子可以为自己挣前途,有了前途,才能给心爱的姑娘一个家。

他格外节制,完全不会像某些干柴烈火的年轻情侣那样放肆胡来。

正因如此,少有的每一次,他都会做到极致。

他给秦思沅放水泡玫瑰花瓣澡,在她泡澡的时候点蜡烛、染熏香、还会把房间里的灯光调到合适的柔度,甚至买了一台星星灯…荼蘼暧昧的气氛拉满了。

如此有仪式感,正如他对待感情、对待生活的认真。

秦思沅一直觉得她哥就是个磨唧的男人了,没想到季骞比她哥还磨唧,俩人都是慢性子,任何事都会认真去做。

比如两个人的前夕,季骞能磨磨唧唧弄一个多小时,但他真的太太太认真了,既然如此,秦思沅也不催他,闭眼享受就行了。

而每次结束之后的温存,也会持续很长时间,他要吻她,要抱着她,还要和她聊天说话,关心她抚慰她…所以俩人如果约好了要做,至少得准备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

季骞把这件事的完成度拉满到了百分之百,每周最多两三次,但每一次…都足以让秦思沅翻来覆去地死一遍了。

其中的滋味不可言说。

她真的喜欢季骞,喜欢他这股子认真的劲儿,因为她自己本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一个人的时候得过且过,有时候甚至连饭都懒得吃。

季骞和她在生活上形成了完美互补。

秦斯阳虽然不喜欢季骞,但也没有太反对他俩,即便高中反对,现在也都想开了。

他们这样的家庭,说实话,他妹妹即便要天上的星星,他都能给她摘下来,更遑论一个男人。

好在秦斯阳还算有出息,家族企业在他手上如日中天,所以在爱情婚姻的选择上,他可以纵容秦思沅选择一个各方面条件…不那么好的男人。

反正饿不着她,更不会让她体会所谓的“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家庭生活,他可以给他们买市内最好的江景房,可以请保姆照顾他妹妹,甚至可以给他妹夫一份体面又高薪的工作…

想通了这一层,他也就放开手了,只要秦思沅开心就行。

最重要的是,别他妈三天两周换一个男朋友,秦斯阳看着都心累。

男人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换得比衣服还勤。

如此想来,季骞...也还行。

晚上,季骞枕在床边看书,秦思沅挂了兄长的电话,兴致勃勃地扑上来,撩开他的睡袍,毫无遮拦的枕在他胸肌处,下巴靠着他温热的皮肤,凝望着他:“宝宝,我跟哥约了明天去鹧鸪山,还有苏渺和迟鹰也要去,一起呗。”

“不想去。”季骞想也没想便拒绝了,“你去吧。”

女孩嘴角撇了撇,不满地说:“你平时都在队里打比赛,难得休假,你不去我就不去了,我肯定和你待在一起啊。”

“嗯。”季骞像摸狗狗一样,摸了摸她的脑袋。

过了会儿,秦思沅闷闷地叹了口气:“可是人家真的好想好想出去玩哦。”

"........"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哥。"

“我没有不喜欢他。"

“还狡辩,你们第一次见面打球那会儿,梁子就结下了,我哥也不喜欢你。”秦思沅愁眉苦脸地说,“这以后可怎么办呢。”

“饺子,我和你哥…还有迟鹰他们,不是一类人,交往起来不自在,太生硬了还会得罪他们。”

“你觉得交往不自在,不交往不就得了。你不喜欢他们,难道也不喜欢我哦?”

“不一样。”季骞解释道,“我喜欢你,你是我的女人。”

“那你也要学会跟我的家人相处啊,他们一个是我哥,一个是我妹夫,以后肯定会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啊,除非你想让我和家人断绝关系。”

“不会。”季骞连忙摇头。

“那不就得了。”

男人沉默片刻,看着小姑娘恳求的眼神,终于还是点了点头:“行,那去。”

“耶!”

秦思沅抱住了他,一把将他扑倒在了床上,“骞哥最最最最好了。”

“明天早上几点?”

“早些去吧,这里到川西得走五六个小时呢。”

季骞给手机调了七点钟的闹钟,将女孩放下来,安顿在自己身边,他也不看书了,关了灯:“那今天早些休息。”

“好!”秦思沅用力点头,抱着她的大熊舒舒服服地睡下了。

过了会儿,季骞很无奈地将小姑娘的腿放了下去:“饺子,安分点。”

女孩迷糊的声音传来:“我都睡着了呢。”

“你的手在干什么。”

“睡着了睡着了。”

季骞将女孩的手从kuzi里扯了出来,然后被小姑娘一把牵住,扯到了自己这里。

……

次日清晨,季骞起了个大早,爬起来收拾行李,把秦思沅的泳衣、冬衣和拍照的纱巾裙子…全部装上,还有她那些瓶瓶罐罐的护肤品,也都装进了箱子。

没办法,秦思沅就是个特别精致的姑娘,东西多得要命,假发都有好几十套、还有她的各种珠珠链子首饰…多不胜数。

她一搬进季骞家里,直接把他空旷的出租屋变成了仓库。

季骞是个简单的男人,东西很少,只收拾了一个书包,而秦思沅的东西便收拾了一个大箱子。

在他三催四请的“骚|扰”下,秦思沅终于揉着惺忪睡眼坐了起来,懒洋洋地去洗手间洗漱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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