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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章 75好奇心

人嘛,总是贪得无厌的,拥有了太多“好”的,就会渴望一点“真”的。

本想问她讨,见她因他那么恹恹,也就算了,只当不合适。

他不想为难她,叫人低头的方法不是没有,大概是舍不得,舍不得拖她进她不情愿的境地里。

下楼那段逼仄的楼梯路,本该是未聚便散的收场,他怕她再摔,礼貌伸手臂给她扶,没想到,她本该落在他腕骨上的手,忽的滑进他手心,掌温相贴。

她抬起头,烟波清澈又有微漾的意思,那模样说不出的娇俏:“那你要扶好我。”

她好像自己想开了,就变了,至于她的思考过程,思考了些什么,沈弗峥一无所知。

只觉得惊讶。

出了小饭馆,旁巍给他打电话,约着见面,下午要聊点生意上的事,电话里在说什么,他只能尽力分心去留意,记不进脑子里,注意力完全被身边的钟弥牵引。

她好似什么神奇又可爱的新物种,叫人迫切想要了解,多看一眼都是好的。

提议先送她回学校,晚上再来接她一起吃

() 饭,她不肯,要跟他一块去酒店。

想想要见面的都是几个熟人,也没什么不方便,加上这小姑娘之前对他的怀疑太多,他也不想再因为一些小事再产生些信任危机。

她那天下午很高兴,在车上话也比之前多,连带着他的心情也好起来。

察觉到自己的心态变化,他在与她聊天中,不由加深了一个笑。

心想自己也挺莫名其妙的,不久前还在想,要不算了吧,现在瞧着她眉眼灵动,又变了,就随她吧。

她肯高高兴兴再往前蹦跶,就随她吧。

他喜欢看她开心的样子。

再之后,她去了他酒店的房间休息,他跟几个朋友在楼下聊事。

那几个小时他都有点心不在焉。

那种感觉只在他十几岁的学生时代有过,一道难题,第一次就解错了,好不容易有了一点新思路,急于去推导验算,偏偏在这个时候被打断了,不能解题了,要去做别的事。

可无论做什么,心思始终没办法从那道题上移开。

本来之后旁巍他们还有个饭局,他推了,说自己另外有事,坐电梯上楼,进了房间。

昼夜相接时分,小姑娘侧躺在沙发上,手并手,腿并腿,睡得很熟。

他走到沙发边,单膝蹲下去,凑近看她睡颜,手指没碰到她皮肤,只在她纤长卷起的睫毛上划了一下。

许是痒,受到打扰,她薄薄的眼皮颤了颤,两排长睫抖动,像震起欲飞的黑色蝴蝶。

不仅立马收回手,他还下意识屏住呼吸。

钟弥没醒。

待自查,他嘴边又是一抹自嘲又好笑的浅弧,这种显轻浮冒昧的行为,完全不像他能做出来的。

快到八点,见她睡了太久,他才再度走过去把人轻声喊醒。

谁料,从睡梦里初初挣脱的小姑娘,眼波惺忪,比他大胆冒昧得多。

那会儿室内光线昏黄暧昧,她的眼神毫不遮掩,那种与矜持缠斗的渴望,明晃晃淌在她眼里,又被他清楚瞧见,比流动的岩浆还要灼人。

他不是那种架不住撩拨的男人,而她的行为也称不上撩拨,不过是用一种又怯又热的眼神无声无息地望着他,就让他喉咙里升腾起一股像烟瘾犯了的干痒燥意。

夜太沉了。

他甚至有一瞬在想,是不是不该叫醒她。

安静至极的房间,能容纳昏昧的光影,能容纳渐热的呼吸,能容纳她跃跃欲试的一个吻,唯独不能容纳一点声音。

所以彼此无声。

一个在试,一个在等。

他克制自己喉咙往下吞咽的动作,因喉结滚动会暴露欲望,怕惊扰到她随时变化的念头,就像蛰伏的猎豹,在幼鹿进入狩猎范围之前,绝不会轻举妄动。

那样会显得太急不可耐了,虽然的确急不可耐。

他被她目光里的小勾子吊起,喉口干涩,脊背紧绷,似在受蜡烛最顶端,最薄也最烫的火光灼烤。

她居然临阵脱逃。()

一瞬生怯,她偏头的动作幅度很小,但影响很大,不亚于一阵风吹向蜡烛,不使其彻底熄灭,便使其旺盛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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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光忽闪,没有灭,他思绪只空了一瞬,就一个念头。

也立即执行了。

手掌不容抗拒地托到她脑后,轻轻一按,他比她爽快得多,说亲就亲了。

她害羞脸红的样子真好看,如果粗暴俗气地比作苹果,那么他会从此对苹果这种讨厌的食物都多一份别样好感。

他不爱贪鲜,螃蟹这样的食物,就是为自己服务,他都不常碰,没有特别喜欢,就会嫌处理起来麻烦。

但那晚,他替钟弥剥了六只。

是事后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程度。

更不可思议的是,自那之后,但凡桌上有蟹,大大小小,形状各异,他总任劳任怨替她剥,到她餍足为止。

真神奇。

好像让她满意开心,是他的应尽的本能义务。

做起来完全不费力。

沈弗峥敛下眼,看骨碟里一堆残骸,橙红的蟹壳,灰白的蟹腮,蒸熟的螃蟹在他手里被有条有理地肢解。

时至今夜,他仍有这种本能。

而此时吃饱喝足的钟弥,正在跟她以前很不喜欢的中年老板相谈甚欢。

算算她已经很久不在外头动笔墨,送字给人了,今晚却高兴,老板一请求,说不久打算翻新后院,需要一块新匾,她就答应了。

游云惊龙,潇潇洒洒题了“葳蕤堂”二个匾字。

老板喜不自胜,一路送他们出了门。

两人上了车,行了一段路,沈弗峥才问她今天心情这么好?

她嘴角都似月牙弯弯,挥挥小手,很含蓄说:“一般般吧。”

闻言,沈弗峥也笑了。

“反正我的字也不值钱,他们爱喜欢就喜欢吧,我高兴了就写写,我也知道,人家这么捧着我,是因为你嘛,但——”

钟弥本来托腮对着车窗外,凉爽夜风吹进来,将她缎子似的长发往后撩,沈弗峥正伸手去抚她的发丝,任由它们卷进指间缝隙,与自己的指骨缠绵。

忽的,钟弥声音一顿,慧黠灵动一转头,眼眸灿灿望向他说,“谁叫我有本事能沾到沈老板的光呢,我就勉为其难被捧一捧吧。”

本来就不重要的东西,得与失,都应该不要紧才对。

淡然得之,才能做到淡然失之,拿都不敢拿稳,自然会为脱手的情状担惊受怕。

撇下眼,看沈弗峥挽自己头发的手指,钟弥心念一动,往驾驶座的椅背上敲敲,大大方方吩咐老林:“升一下挡板。”

一回身,她扑进沈弗峥怀里,坐他腿上。

他今晚喝了一点酒,醺热的酒意将他身上的气息烘得越发灼烫,黑色衬衫解开两颗纽扣,露出大片脖颈皮肤,钟弥怀疑那种好闻的味道就是从他衣领里散发出来的,于是凑近去闻。

她只是靠近呼

() 吸而已,就已经扰得他不得安宁。

戴银表那只手,环过她后背,似保护她,也似以触碰提醒。

男人凸起的喉结轻滚,发出的声音低沉醇然:“别在车上乱来。”

钟弥抬眼瞪他,鼓起腮,想笑又忍笑的样子,粗粗地吸气呼气,过了好几秒才说:“这种话,你说了,你让我说什么呀!”

沈弗峥垂眼,收回手,点她额头一下,又在她鼻尖点一下,温温含笑说:“你负责听话。”

钟弥反骨劲上来了:“我要是不呢?”

“那也有点正中下怀。”

钟弥发现这话不能细想,因为怎么算都是他赢,索性不再计较,直接翻篇,抓住沈弗峥的手,欣赏他腕间那只银色手表。

这人真的挺长情,除了特殊场合,佩戴的手表几乎固定是那两只。

钟弥尤其喜欢这只银表。

他皮肤白,银质显冷光,戴在他手腕间很合衬。

她像个当街打劫的小流氓一样:“让我戴!”

沈弗峥眼皮一撩,看她一眼,收回另一只扶在她腰上的手之前,提醒她自己坐稳。

之后便垂落黑密的睫,在钟弥的视线里,自己脱表。

那视觉冲击,不啻于当场宽衣解带。

反而因面庞矜贵淡漠,举止斯文含蓄,更有欲盖弥彰的色气。

他慢条斯理摘了表,又捉住钟弥的手,亲自服务,将带着他体温的金属表带,推到她纤细的手腕间。

她太瘦,表扣上也很松。

钟弥动手腕,晃一晃,松弛又沉重的撞击,一下又一下,打在她白皙的皮肤上。

沈弗峥脑子里有些绮艳画面闪过,思绪一瞬错乱,他担心她不耐受,过一会儿就要因吃不住力哭哭啼啼。

眼泪是真的,热的烫的,失控地从眼眶里滚落,但不一定是不喜欢。

往往这种情况,他俯身到她耳边问怎么了,不舒服?她娇娇噎噎说出的话,通常都很胆大包天,口述他的行为,附带评价,然后同他商量轻一点慢一点,比哭哭啼啼还要人命。

钟弥还专心玩着手腕间的男表,没发现拿腿给她当座椅的男人,刚刚还说别在车上乱来,此刻目光却有一种滚水即将沸腾的暗灼。

等回了家,钟弥才知道,“别在车上乱来”这话是有重点的。

重点是不喜欢在车上,空间受限。

沈先生本人对“乱来”一贯持大力支持态度。

连最贴身的衣物都从裙底剥落,那只男士银表依旧松松环在她手腕间。

没戴表那侧手臂,被沈弗峥拉到背后,她不得不用戴表那只手去扶面前的水台。

每受冲撞,她往前荡,那只表也往前荡。

金属导热,也随她一起升温。

她手腕渐渐泛红,被手表蹭撞的,身后身下也红,其凶手,是这表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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