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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今天不饿,晚点再去,你做完题了?”方岳直接坐到张筱夏的椅子上,把点阵本摆桌前,说,“玩个游戏?”

“啊?”

“反正闲着,”方岳打开一只黑色水笔,掀起眼皮看向陈兮,“玩不玩?”

陈兮看了眼点阵纸,好奇道:“玩什么游戏?”

“博弈贪吃蛇。”方岳道。

贪吃蛇不光能手机玩,纸上也能玩,只需要一张点阵纸和两支不同颜色的笔,规则也很简单。

点阵纸上,方岳在临近的两个点连线,画上箭头,箭头代表吃掉了“点”,陈兮下一个画箭头,她画的时候,不能吃方岳已经吃掉的“点”,也不能和方岳的箭头交叉,当他们两方中,有一方无法再画箭头前进的时候,胜负就出来了。

陈兮从来没在纸上玩过这样的贪吃蛇双人博弈游戏,一下来了兴趣,拿起她的蓝色笔,低头就和方岳玩了起来。

一张点阵纸画完,方岳获胜,陈兮有了经验,

评价道:“有先手优势啊。”

方岳说:“那下一轮你先。”

“不用,我想好了。”

下一轮陈兮改变惯性思维,她从角落出发,两人在最后胶着起来,胜负难分。

贾春忙完了自己的学习任务,终于放下了笔。楼明理还在玩着手机,问他:“你好了?那去吃饭了?”

“嗯,陈兮还在忙?”贾春好奇走过去,才看到陈兮是在玩纸上游戏。

“去吃饭了吗?”贾春问她。

楼明理低头按着手机,走过来说:“方岳一起?”

陈兮看向方岳,方岳似乎沉浸在游戏中,他头也不抬地说:“你们先去吃吧,我们待会儿。”

他都说了“我们待会儿”了,陈兮是这个“我们”之一了,陈兮对贾春和楼明理说:“那你们先去吃,我们晚点。”

等这张点阵纸画完,又过去了五分钟,方岳利落地领着陈兮一块儿去食堂了。

这个点不算很晚,食堂里依旧不少人,他们没上二楼,在一楼窗口打了饭,就近找了一张座位,座位附近也没看到贾春和楼明理,估计他们跑到了二楼。

陈兮就和方岳单独吃了一顿饭。

到了傍晚,用餐情况又和中午不同了。

晚饭时间,贾春和楼明理通常会回一趟宿舍,部分学生会跑校外改善伙食,陈兮也会好好放松,跟张筱夏一块儿坐着吃饭闲聊。

方岳也和潘大洲沈南浩几人混到了一块儿。

就这样一天结束,到了次日中午,方岳又拿着点阵本坐到了陈兮边上,这次贾春也过来了。

贾春今天没什么题想做,看到他们要玩纸上游戏,他也很感兴趣,陈兮自然欢迎,方岳没吭声,等玩得差不多了,叫上楼明理,四人就一块儿去了食堂。

当天是周五,高一的放学时间是下午两点四十五分,没有晚自修。方岳出校门后没去公交站坐车,而是绕到了学校附近的书店,在一排排书架前驻足研究。

潘大洲不知道方岳要买什么,他等着方岳一块儿去打篮球。书店边上有家水果超市,潘大洲不想看书,就去水果超市里买了一兜水果,然后站在书店门口,一边吐葡萄皮,一边看着方岳拎着一袋子书出来。

潘大洲探头好奇,书名不是带着“数学”,就是带着“游戏”,足有六本书,还都是厚的。

潘大洲把葡萄连皮带核都咽进了喉咙,问方岳:“岳啊,你还好吧,你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清晰的意识吗?”

方岳眼神点地:“把你吐的皮捡起来。”

潘大洲刚才不小心把先前吐手里的皮弄地上了,他蹲下捡起,心想还好,方岳还是像以前一样龟毛,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尊师重教,遵纪守法。

潘大洲说:“好了,走走走,去打球。”

方岳没动,站原地不知在想什么,潘大洲又催了一声:“干什么呢,走啊。”

方岳转身又进了书店,潘大洲不解地跟进去,过了

一会儿,就见方岳拿着一本带“博弈()”俩字的书,又去结账了。

潘大洲不得不炸毛:“岳啊,你控制一下自己啊——⑵()_[()]⑵『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方岳在家里翻了两天的书,等到周一中午,他又一次坐到陈兮旁边,这次有了新游戏。

纸上游戏多种多样,还有井字棋、搭桥游戏、求救棋等等,初始难度都不大,但只要改变一下规则,游戏难度就会大幅度提升,游戏乐趣也会增加。

两人玩了一会儿,后排的贾春跟楼明理说了一句:“等我做完这道题再去吃饭。”

方岳停下笔,对陈兮道:“我有点饿,先去吃饭?”

陈兮回头看贾春他们,方岳手指敲敲桌子,把陈兮的视线敲了回来。

“让他们做题,走吧。”方岳说着就站了起来,陈兮跟楼明理打了声招呼,就跟方岳走了。

接来几天,方岳吃饭的时候还会跟陈兮讨论各种博弈游戏和悖论问题。

有一个很经典的多人博弈问题,说的是三个枪手,每人开枪准确率不同,他们依照次序开枪,怎样才能存活。

还有一个悖论问题,叫理发师悖论,讲的是一个理发师招揽生意的广告上说,他会为全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也只给这些人刮脸。但某一天,当他看到镜子里胡子拉碴的自己后,他还能不能给自己刮脸?这其实是一个集合论的悖论。

还有纽康柏悖论,芝诺提出的阿喀琉斯和乌龟赛跑的悖论,陈兮听得入神,主要是觉得这些故事特别有趣。

听着听着,陈兮好奇:“阿喀琉斯是谁?”她觉得应该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

果然,就听方岳道:“阿喀琉斯是希腊神话里的人,他是忒提丝和佩琉斯的儿子,有一个很有名的谚语,叫阿喀琉斯之踵,说的是忒提丝为了让她的儿子阿喀琉斯刀枪不入,把刚出生的他倒提着浸入了冥河,阿喀琉斯全身都泡过了冥河水,只有被忒提丝提着的脚后跟被遗漏了,这脚后跟从此以后就成了他致命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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