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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没有预料到陆晴会突然这样直接向他问出口,陈放心脏加速跳动了几下,随即他勾了勾唇,回答她:“陆晴天,我是人,不是神仙,当然哭过鼻子,因为某一个人。”

“那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呢?”陆晴那双澄澈的眼睛,接着望向陈放干净利落的下颚线追问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好奇,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够被陈放这样的天之骄子惦记着,并且为了她而流泪,她想,那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人吧?

陈放微微抬了抬下巴,思索了几秒后,回答她:“在我眼里,一个笑起来最好看,最明媚的人,虽然她很少笑。”

最好看,最明媚,到底是哪一个人呢?在陈放将她轻轻放到后座上,并将羊毛小毯子盖在她身上的时候,陆晴迷迷糊糊的闭着眼睛,却仍然在止不住的想,那个人是谁,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乎这个问题。

良久,一个人的笑脸,突然跳进了她脑海之中,答案逐渐变得清晰,那是一个和她天差地别,很不一样的人,她长得很美,性格热烈而张扬,整个高中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的名号。

她日常偏高冷,笑起来却很好看,嘴角上扬,连带着那双冷傲中透着妩媚的眼睛,更加引人注目,学校里的男生们,不仅封她为校花,并在背后称呼她为微笑女王。

她就是——夏瑾瑜。

陆晴想起,在啦啦队的那一年中,她见过夏瑾瑜对陈放,是笑得最多次了。几乎可以说,她在陈放面前和在其他男生面前,那副高冷的样子,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

每次啦啦队训练中场休息的时间里,她都会跑去篮球队训练区域,为陈放的进球而欢呼喝彩,然后将她自己准备,并带来各种各样的礼物,甚至是情书,在所有人的目光和口哨里,毫不避讳的递向陈放。

而那时候,中场休息时间,陆晴除了客套的笑,并不喜欢和人交际,和那些队员们也没有非常熟,所以总会坐的离人群远远的,离篮球队那些受欢迎的高人气队员们,则更是远了,但有时候她也会坐在地板上,捧着腮,望着夏瑾瑜的所作所为,偷偷羡慕着夏瑾瑜的勇气。

她止不住的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对待爱情,这样勇敢的人呢?这种勇敢似乎带着某种势在必得的决心,一往无前,毫无顾忌,是在她的人生字典里,几乎不存在的那种勇敢。

或许是夏瑾瑜的美貌,身材,以及极受欢迎的人缘带给了她这种勇敢?陆晴这样猜测着,后来,在学校报告厅组织的校级家长会上,当她帮助老李,安排各班家长们入会就座时,陆晴一眼就看到了陪在夏瑾瑜身边的她的父母,他们果然是夏瑾瑜勇气的来源。

他们不仅穿着打扮很讲究,气度不凡,而且看起来很有涵养,并不是普通的家庭,跟陈放的父母一样,甚至可以给学校带来一些友好捐赠。

而且当他们望向自己的女儿夏瑾瑜时。那种如同望向世上最美丽的珍宝一般,宠爱,疼爱,并为之深深骄傲的眼神,是陆晴这一

辈子也无法想象,自己的父母会有一秒钟,将这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的。

于是,在那一瞬间,她便立刻理解了,夏瑾瑜为何拥有那种和她天差地别的勇气。

陆晴又想起,高三毕业那天,拍完108班最后的集体合照后,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她帮夏瑾瑜一起,将啦啦队里所有装在纸箱里的服装和道具,一起抬回老李的办公室去,正式宣告了这个社团活动的结束。

那样的大夏天里,六月的天,她们把东西抬到了办公室楼下,一道骑着自行车,身着校服的身影,却兀然迎着风和金黄的阳光,向她们驶来,正是长着张男狐狸精脸的陈放。

陆晴甚至能闻到风吹起时,他身上的薄荷香味,以及他自行车的前篮里,放着的几朵带着露水,开的极梦幻的粉玫瑰的香味。

她记得自己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粉玫瑰的花语——初恋。

站在她身边的夏瑾瑜,在看清陈放带着粉玫瑰的身影出现的时候,早已停下了脚步,她捂住嘴巴,整张脸都涨的通红,甚至泪水充盈了眼眶,激动不已。

旁观的陆晴看着这一幕,看着她的表情,也觉得有些唏嘘,夏瑾瑜高中三年的不懈追求,终于要奏效了吧?功夫不负有心人。

于是,不想在那当尴尬的大号电灯泡,打扰他们两人的相处,在陈放停下自行车的那一秒,陆晴便独自搬起了那个重重的纸箱,向老李的办公室大步走去了。

至于后来,他们发生了什么,陆晴就不得而知了。

但由这段记忆,她可以判断出来,陈放说的那个人,大概就是夏瑾瑜吧。

梧桐巷口。

“到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因为陈放的车开的很稳,而沉沉睡去的陆晴,被他的声音唤醒了,她伸手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缓缓坐起了身来。

陈放伸出手臂,帮她打开了后座的车门,她看了眼窗外,果然已经到了她熟悉的梧桐巷,想到姑姑应当已经在等她回家了,她掀开身上的小毯子,正欲下车,却听到陈放在她头顶笑了两声。

她抬起白皙的小脸,看向站在她面前身材高大的陈放,一脸疑惑:“怎么了?”

“你知道你刚才醒来的样子像什么吗?”陈放勾了勾唇,痞里痞气的朝她问。

陆晴没有弄懂他的话:“像什么呀?”

“像只用爪子洗脸的可爱小仓鼠。”陈放沉思了一下,骨节修长的手指抚了抚下巴,一本正经的回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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