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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在十八世纪当神仙 > 第36章 偷猎者

第36章 偷猎者

因为这里的山山水水,基本上都是属于乡绅贵族的。野兔在哪个人的地盘,就属于哪个人,反正绝不会是属于农夫和流民的!

没有地产的人,只能吃点自己种的或者买的东西,天生天养的可没他们的份!

十八世纪的英国有一部《血腥法典》,严酷到哪怕是偷一只价值五先令的盘子,也会被判绞刑!

你要是一穿越到古英国,先弄了一只野兔或者钓了一条鱼填肚子。那么恭喜你,一日游结束,说不定绞死后你还能再穿越回去。

不止英国,你穿越到同时期的古欧,基本都是这个待遇,不死也会被判几年刑。

也许还会被流放到美洲、非洲、印度等等殖民地的种植园,去没日没夜干活。

十八世纪的英国狩猎法规定,只有土地所有者才有行猎权。未经主人许可,连他的佃户们也是不可以在其租种的土地上狩猎的!

就是说就算有野兔野鸡跑你的地里了,你只能赶走,不能打死它们,否则就是侵犯了地主的权益,后果非常严重。

这才是大雪之年饿死、冻死这么多平民的原因。

华夏古代闹大荒了,还可以去深山打个猎、剥个树皮什么的充饥。

在这里可不行,山有主,树也是有主的!

你剥了树皮煮来吃,大概率就是提前被法律绞死。

在浮翠山庄的背后有一片山坡,山坡上种满了橡树,这些都是浮翠山庄的产业——也就是属于欧文的,别人可不能进他的山狩猎。

在山中还有专门安排的守林员。

新主人来了这么久,守林员彼得还没表现过自己。

这下逮到了偷猎者,而且还是隔壁村的,根本不是浮翠山庄的佃户,他立功了啊!

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所以绑着人过来时,彼得走路都虎虎生风的,风雪都无法阻挡他的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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