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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三章

就在澹台莲州登上竹屋的同时,岑云谏正在掌门的洞府与之商议战事。

掌门盘腿以打坐姿势坐在蒲团上,身形姿势并未有变化,但给人的感觉莫名地重拙了许多。

他的时日已经不多了,最多再撑两年。

修真之人寿命悠长,到今年,他一共活了六百八十二岁,与之相比,两年时间实在太短太短,他得争分夺秒地进行布置。

到即将油尽灯枯之时,他愈发清晰地回忆起自己的名字,他本名叫作陆蒙望,太多年没有被这样称呼,都快忘记了。

不过,他自己也并不在乎。

自他当上昆仑掌门起,其余都是可以舍弃的。

从十年前,差不多岑云谏初而头角峥嵘开始,他意识到这或许就是那个预言中的救世主以后,突然变老的速度快了很多。

年轻时,他并非仙门里最优秀的弟子。

要不是当时精英昆仑弟子实在折损太多,说不定还轮不到他入门。

他起初是另一个小门派的弟子,农家出身,哪国哪地已经不想去记了,他辗转来到昆仑以后,确信昆仑就是他的埋骨之地。他要将自己的尸骨与历代昆仑精英一起埋入灵英冢,受到千秋万世的祭奠供奉。

在他成名的时期,昆仑比现在要强,却像是泥石滑坡一样无可抵抗地在走下坡路,他大约五十几岁才算是修炼有成,之后上了战场,在最前线,作为修士中的士卒跟妖魔打了一百多年,在此中迅猛地提升了实力,踩着气运,才能一步步走到今天。

如果现在脱掉衣服,那么能够看到他身上有无数伤痕。这些丑陋的疤痕因为附着有深而难解的妖魔之力所以无法消抹。他都数不清有多少次致命伤,但这些伤在以前并没有削减他的生命力,反而使他愈发强大。

这将近七百年来,与妖魔对峙碰撞的危险之极的生活没有让他老去,而是比任何丹药都管用的续命丹,使他一直能保持住一个相对他年纪来说很不错的状态。

但在这十年间,他明显地衰老了,灵气枯败,暮气沉沉,身上像是有无数个已经再无法堵住的破洞,储贮多年的法力已经维持不住了。

前面的六百年,他的长相一直没有变,好似不会变老,如今一开始变老,就异常的触目惊心,之前有多缓慢,现在就有多快。

他脸上的皱纹变得深的可怕,泪囊大而空地耷拉在眼下,像一张皱巴巴的人皮挂在骨头架子上,早已雪白的头发没有了光泽,坐着不动时给人的感觉不是沉稳,而是觉得他已经没有力气能动了。

“魔皇将要出世,或者已经出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也要加快速度。”

“近百年来,万里江山,沦为妖壤。那些妖魔以为抢到了灵石矿藏呵呵……让他们再高兴几天。”

“仙君,你不能埋头修炼,还得在战斗中学习仙术使用。你十八岁时从死中归来,实力大涨,你也体验到了,唯有一直在生死一线间磨炼,才能更好地成长起来。”

“届时就将由你来收复昆仑失地与灵脉,雪耻洗恨,把那些东西赶回老家,光复昆仑昔日荣光。”

他在说这些时并不慷慨激昂,而是平铺直诉的,犹如在牢而稳固地搭起砖石。

“他们得意不了多久了,以为抢到了地盘,实则都是我们不要的,而且竭泽而渔,并不得灵石开掘之法,我们都不必出手损耗,他们就会变相地困死自己了。”

“到时你可以注意,人少的地方灵石矿并不丰,这种地方就是抛弃了也无妨,抓住人口兴盛的地区不给他们就可以了。假如一点地盘也不给他们,他们也要发疯,与我们拼个鱼死网破。然而现在还不是跟他们决战的时候,必须留存实力。有时你正得如此注意取舍,才能稳稳地平衡局面,不要着

眼于小处,以至于一叶障目,不识大局。”

他曾经也想要去考上仙君,然而去了一次失败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第二次。

五百岁时,他想,或许每一个生灵的命数都已经在出生时被注定,譬如他没有足够的天赋,所以修为桎梏,仅仅只能走到这一步,以他的资质,能当上昆仑掌门已经是上天眷顾。

而在见到岑云谏时,他忽然觉得,兴许他活这么久,正是为了等到这个天喻之子。

现在,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岑云谏的话依然很少:

我明白了,掌门。

这个孩子一向不爱长篇发言,能少字就少字。

掌门在心底叹气,算了,日子久了,自然能学会。

他刚来昆仑那会儿也不善言辞。

他驾驶这艘过于庞大陈旧却破漏百出的名为“昆仑”的船太久太久,早就累了。

最后,他意有所指:“你要先能稳住天下大局,才能有空去管一些小事,偶尔放松一下倒也无妨。记得不要玩物丧志,耽误大业就行。”

“磅礴天下与微小情爱孰轻孰重你应当心知肚明,你既当上仙君,就得记住这份责任。”

岑云谏知道这是在说澹台莲州的事,他并不惭愧,自认还是公务为先。

然而,在跟掌门说话时,他总有几分心绪不宁。

等他快到洞府时才明白过来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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