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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沈恪开车从国道收费站出来,下了镇里自建的乡道,又行驶了一段时间后,直到周遭水泥硬化后的路面已经完全看不见,举目皆是坑洼的土路后,才算真正到了城郊边缘一带。

七月正午的阳光毒辣刺目,大片金灿灿的阳光毫无遮挡地洒落在周遭房屋破败残旧的墙壁上,斑驳的砖石、狭窄的巷道,一排排连房两旁堆积着破损的杂物和成兜的垃圾,潮湿与腐交织的气息弥漫在高温的空气中,愈发显得刺鼻辣眼。

这个时间,附近租住的住户大多在工厂上工,所以四周安静异常。

沈恪绕过两排平房,在巷尾深处的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前站住了脚。

门虚掩着,沈恪没什么犹豫地抬手推开。

与刚才路过的那几栋平房不同,这一处的院墙要比旁边的院子高出很多,而等门被推开的时候,沈恪抬眼望去,才发现入眼即是一片很宽阔的空院子,墙根下摆放着几台报废生锈的拉丝机,而院子尽头,则是一间废弃空旷的厂房。

看样子,这里曾经是一个私人小作坊式的拔丝厂。

沈恪抬脚迈过门槛走进去,周围寂静,等他步行至空院子中央的时候,对面厂房的铁门忽然“吱呀”一声,发出一阵凌然牙酸的声响,紧接着,就被人大力从内推开了。

沈恪停下脚步,映着刺眼的阳光,看着从铁门中走出来的穿着低腰牛仔裤紧身运动背心的白人男人,微微眯起眼睛。

Ansel,也就是林简的生母的二继子,曾经……或者说五年前,也曾是一名建筑设计师。

但此时,眼前的男人落拓又颓唐,发须杂乱,褐色的眼睛里已经看不见丝毫属于一名行业设计师的优雅与风度,浑身上下散发着的,尽是暴戾阴狠的气息。

Ansel手中拎着的长棍在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拖痕,而在他身后,还跟着四个同样手拿家伙的男人,全部都是外国人。

不知道这几个人是Ansel来到国内后才开始狼狈为奸,还是一开始就跟着出狱的他从英国跑来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这几个渣滓看上去已经在这个破败的院子里藏身了一段时间。

无声的对峙其实非常短暂,Ansel眼神恶寒地将沈恪从上到下打量一遍,目光仿若毒蛇细信,而后声音沙哑地用不甚流利的中文问:“你是谁,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即便现在正处于这样寡不敌众腹背受敌的情形下,沈恪的神情依然平静淡然,没有显出丝毫慌乱无措,他一身黑裤黑衬衫,站在暴虐的阳光下宛如一棵孤拔挺立的胡杨,看着眼前的人,淡声说:“你不需要知道这些,我来只问一件事,你找林简要做什么?”

Ansel粘黏的眼神落在沈恪身上,犹如跗骨之蛆,过了很久,才声调缓慢又怪异地问:“不如你先告诉我,你是他什么人?”

沈恪回答地非常简洁:“家人。”

“家人……”Ansel将这两个字放在唇齿见嚼咂一番,随后忽然露出了一个古怪

又暧昧的笑容,“这么巧……我也是他的家人,名义上,他还应该喊我一声……哥哥。”

男人最后两个字口吻轻佻,仿佛这两个字背后藏着某些难以告人的隐秘纠葛。

但沈恪知道,其实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只是他的故弄玄虚罢了。

“看样子你并不惊奇?”Ansel见沈恪依旧从容平静,仿佛很遗憾似的耸了下肩膀,“那么,你一定也猜到了,我找林简究竟是想干什么,对吧?”

他故意出言讥讽,意在激怒眼前神情冷静的男人,但沈恪闻言却丝毫没有动怒的迹象,甚至很淡的弯了一下嘴角,平声说:“不管你想干什么,你都见不到他了。”

“……这么说,你是来替他还债的。”这话说完,Ansel忽然拎起手中的木棍,用一端直直指向沈恪,“知道那个人欠我的,要用什么还吗?”

而随着Ansel一令一动,他身后的那几个男人,同样握紧了手里的刀械。

沈恪看着这样的一幅场景,片刻,却摇摇头,很轻地笑了一声,而后,他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的袖扣,将袖口向上弯折了两道,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说:“想不到我都这个年纪了,居然还有和人动手打场群架的机会。”

挽好了衬衫袖口,沈恪微微站直了身体,单手解开衬衫衣领最上方的那颗扣子,依旧从容不迫地告知对方:“但有一件事,你说错了。”

“……什么?”

“我不是来还债的,恰恰相反——”沈恪看着忽然间就朝他冲过来的男人,眼角倏然一锐,在扬手接住了那根迎面挥来的木棍的瞬间,沉声说,“我是来替人讨.债的。”

随后那只攥住木棍的修长五指骤然发力,连带着手持木棍的人,狠狠向下一掼!

Ansel是典型的欧洲男人身型,肌群突兀发达,但此时却像是遭不住这千钧般的力道一样,整个人顺着惯性直直向前一扑,而后胸腔下方便猛地被怼在了沈恪倏然间抬起的膝盖上!

沈恪出手的动作太快,电光火石间,Ansel只觉得这一下已经把自己五脏六腑都一并锤碎!

而沈恪却在这时一把松开他,反手抽过他已经虚握不住的那根木棍,手起刀落般一棍夯在了他的侧脸上!

Ansel大脑瞬间一片空白,眼睛出现了短暂的失明,剧痛之下,腹腔和胃里的酸水一阵翻涌,随即不受控地从口中喷涌而出!

耳膜嗡嗡作响,满嘴的牙齿也像碎掉一样针扎般剧痛,像是有温热的液体从耳蜗流出,顺着霎时间肿起来的侧脸汨汨流下,滴落在尘烟四起的地面上。

恍惚间,有一道低沉模糊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Ansel狠狠摇了下头,才意识到,刚才那个人淡声说了一句什么。

“这一下,是替那两只枉死的小猫讨的。”

剧痛与愤怒宛如烈火乍燃,在瞬间焚烧一切理智的同时,浓重的血腥气息更是反向激起了男人骨子里的暴虐与狂躁,Ansel突然嘶吼一声,踉跄着转过

身,猛地向沈恪扑了过来!

而此时,被刚才那一系列瞬息万变的情形惊在了原地的四个帮手,也终于反应过来,举着手里的装备一齐朝沈恪涌了上来!

一场无休止的缠斗这才真正开始。

……

等徐特助带着公安部门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一片零乱狼藉。

粗粝坚硬的地面上,躺着四个已经陷入昏迷无知无觉的人,意识模糊的剧痛中,只有四肢偶尔痉.挛般抽.搐几下。

而Ansel浑身浸血,五官早已看不出原本的模样,白色的紧身背心完全被血污浸染,难辨原色,他同样躺在地上,看着一步步再次走近自己的沈恪,肢体却再难一动半分,眼底终于漫上无边的恐惧与绝望。

沈恪扔了手里不断滴血的木棍,直接撕下一段衬衫衣襟,潦草地裹住同样鲜血狂涌的左臂——那是刚才的混乱中,被其中一个同伙在背后用砍刀砍伤的。

他走到Ansel身边蹲下,向他伸出手——

那一刻,Ansel嘴唇颤抖,眼底的恐惧如有实质。

但沈恪只是平静地看了他一眼,仿佛对于他此刻惊惧也好,血人般的惨状也罢,都毫不挂心,随后沾满了血迹的长指直接伸到Ansel牛仔裤的口袋边缘,从里面夹出一包皱巴巴的烟盒。

沈恪没用另一只手拿烟,直接将烟盒放在嘴边,用门齿叼了一根出来,点燃后,很重地吸了一口,借尼古丁和焦油的气息,短暂地平复麻痹着疼痛的神经。

“你……”Ansel的嗓子几乎无法发声,他死死盯着面前的男人,一句话,像是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才零散磕绊地蹦出嘴边,“你到底……为、为什么……”

沈恪叼着烟,在淡薄的白色烟雾中微微眯起眼睛,隔几秒,才低声说:“当年你剽窃了林简的设计图手稿去参赛,被林简检举揭发后,失去到手的荣誉并且被迫退行,极度疯狂之下,暴力伤人,最终被本郡法院判处四年半的有效监.禁,但林简向UKPO提交的设计作品侵权诉求,最终却被驳回了。”

Ansel胸腔剧烈起伏着,惊恐的眼神中掺杂了巨大的难以置信:“……你、你是怎么……”

“怎么知道的?”沈恪额角也有一道不长的口子,这个垂头的姿势使得那道很细的血迹顺着眉骨蜿蜒流下来,为原本沉素平静的面容,平添了一份嗜血般锋锐的凌厉感。

“还是那句话,你不需要知道。”沈恪声调缓慢,却一字一句地告知对方,“但有一件事,倒是不必瞒你。”

“你曾经用了四年半的时间去偿还一次伤害,但眼下,恐怕要用半辈子的时光,去弥补觊觎他人宝贝的错误。”

“不、不可能!”Ansel大口喘息着,喉咙里的血沫随着急促激烈的呼吸不断涌出嘴角,他恶狠狠地盯着沈恪,被揍得七零八落的理智难得有一秒的回归,“那件事早已经过了申诉期,而且他没有证据,他……”

“我有。”

沈恪声线兀地冷了

下来,从来温和凝定的眸光宛如一柄锐箭,直直插在地上满脸血污的男人眉心:“而且在这里,不会再有你的生父和继母庇护着你,对仲裁人员说那幅设计图是你和林简‘共同创作’的鬼话,相反,我有的是正规手段和途径,让你在牢里反省自己失败的前半生。”

“听说你曾经仗着幼年时随林简的生母长大,所以几度和将自己和他作比较?”沈恪站起身来,听见院门外传来的由远及近的警笛声,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此时面如死灰狼狈不堪的男人,淡声说——

“我养大的人,你也配?”

*

城市公园的项目进展非常顺利,自从上次多部门联合评估会后,不管是承建方还是腾晟那边,别有用心的人都消停了很长一段时间,起码明面上,不再有人敢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打项目资金的主意,而也正因为沈恪非常“凑巧”地在评估会上露了个面,似乎就在众人心里留下了一种“大老板对这个项目很感兴趣也很关注”的错觉,所以在工程质量上,更是无人再敢浑水摸鱼,巧用心思。

而关于设计院的技术入股成为合伙人这件事……林简经过慎重考虑,又分析对比了当前东家和内地几家知名设计公司的优劣才发现,如果入股目前任职的港城设计院,确实不是一个最优选择。

虽然在薪资和股权上,能获得最大利益优化,但如果横向对比技术研究、专利期使用续航以及各家企业在专业技术研发方面所投入的力度和重视程度的话,内地一家刚刚成立三年的行业新贵,则稳稳处于这条赛道的快序列中。

而且对于林简而言,这家设计公司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

公司所在地距离南市仅仅一小时车程,堪比工作族正常通勤时间。

但现在所有的计划和设想还都停留在起步阶段,林简有非常清晰地职业规划,但也只是和心仪的企业进行了简单的接触和了解。与此同时,他同样有着无法忽视的职业责任感,眼下最要紧的事,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城市公园这个项目中,确保一年半后,工程顺利竣工。

林简上午半天在项目工地摸爬滚打,中午时分才穿着满是尘土的长裤T恤回到园区,夏季时令有午休时间,林简准备趁这两个小时,回公寓洗澡休息。

在工程现场的时候,无论如何烟尘密布林简完全都可以接受,但是只要离开那个特定环境,他便立即开始洁癖发作,对于自己身上的一点污迹尘土都难以忍受。

进了屋,林简率先扎进浴室,冲了个透彻清爽的温水澡,而后才换上绸质居家服,走到厨房开始琢磨午饭吃些什么。

冰箱里的食材是满的,肉蛋果蔬一应俱全,很多还是沈恪在这里地那一个多星期,两人隔三差五地从超市搬回来的,现在就剩下他一个人,恐怕是要慢慢吃到天荒地老了。

想到这,林简将手中的西红柿放到了厨房料理台上,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又给沈恪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依旧是响铃不到三声,就被对方按断,不久后沈恪的信息就跳了出

来。

【在开会,晚一点回你。】

林简垂眸看着屏幕上的那几个字,眉心不自觉地蹙了一下。

沈恪离开四天了,这四天里他们只通过一个电话,还是在前天的深夜,沈恪回拨过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林简的错觉,总觉得电话里沈恪的声音有点飘,似乎还裹挟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病气,而等他问对方是不是生病了或者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沈恪却笑着很直白地承认了。

说是昨天晚上有一场商业宴请,席间喝了两杯推不掉的敬酒,结果发了汗,出门的时候步行到停车场,又被夜风吹了一小段路,所以嗓子有些不舒服而已。

林简确实在对方低沉温和的声线中,听出了一抹嘶哑,在确定没有大碍后,才让他注意休息,并且明确禁止他这周再来园区这边,说等自己不加班时,周末回南市看他。

沈恪笑着答应下来。

除此之外,他们这几天的联系便仅仅是几条信息——他们两个都不是腻歪矫情的人,虽然之前的联系也算不得频繁密集,但是……林简还是这几天简短的信息问候中,夹杂着一丝莫名其妙的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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